紙鍋燒水

紙鍋燒水

紙鍋燒水是物理實驗。源於八年級的物理書上的實驗,問紙是否被火燒漏。 如果水和紙一齊燒,由於熱的傳導,紙張的溫度不會超過100℃,因為如果超過,熱量傳給水,熱量是由溫度高的地方傳到溫度低的地方的;如果只燒紙,熱量傳不到別的地方,溫度就一直升高至紙張的燃點,導致紙張燃燒。且紙燃燒需要183℃,可使水沸騰只需100℃。

實驗器材

一張光滑的厚紙(最好是牛皮紙)、酒精燈、鐵架台。

實驗原理

水的沸騰

水的沸騰溫度在一個標準大氣壓(近似於平原地區地面氣壓)下是100攝氏度,如果紙與水的熱傳遞能夠順利進行的話,那么紙的內表面溫度不會高於100攝氏度,而一般情況下紙的內外表面溫度差不會超過10攝氏度(如果紙質不是很厚的話)。因此即使水沸騰了,紙的外表面溫度也不會超過110攝氏度,而一般紙張的著火點183℃左右,所以不會使得紙張燃燒。當然如果你疊得不夠好,使得部分紙張沒有和水充分接觸,那么可能會點燃那口“小鍋”。

燃燒條件

燃燒需要三個條件:有可燃物、與氧氣接觸、達到著火點,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用紙鍋燒水雖然能與氧氣接觸,有可燃物,但是著火點沒達到。因為水燒開後溫度為100攝氏度,而且隨著水蒸氣的蒸發,還會帶走一部分熱量,會使溫度稍微的低於100攝氏度,而紙的著火點高於100攝氏度,所以不會點燃。

可燃物要燃燒需要兩個條件: 1.與氧氣接觸, 2.達到燃燒點。

注意事項

注意不要讓火苗燒到水面以上的紙,酒精燈用完後及時用燈蓋蓋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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