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1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報導,武漢市礄口區紫潤明園(南區)保障房項目交房後,不少住戶發現房子存在牆體裂縫、屋頂漏水等質量問題,住房安全令人擔憂。按理說,這種房子顯然不會通過驗收,也不可能通過驗收。然而,事實卻是,這個項目順利通過了監理公司以及武漢市礄口區質監站等當地十幾個政府部門的逐項驗收,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一業內人士稱,再大的項目,主要的驗收程式都是紙上完成的。質監站只監督驗收程式是否到位。住建局、城建委等監管機構也只是對程式進行監管、備案。至於程式執行得怎樣,沒有部門管。
政府態度
武漢市城建委總工程師龍世平回答民眾質疑稱:“我們的監管主要是監管程式的合法化,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
透過本質
“紙上驗收”的本質是形式主義甚至弄虛作假,而更揪心的問題卻是形式主義竟被公開高調地說成正常——“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
相關法規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而不是“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