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紐西蘭海關是紐西蘭最古老的政府部門,成立於1840年1月5日,第一任海關行政長官同時被任命。多年來,紐西蘭海關徵收的關稅和其它稅款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
海關負責對出入境人員及貨物進行監管,並對酒和菸草等某些特殊商品的生產和流通進行管理。
自成立起,紐西蘭海關的主要職責基本沒有發生變化,但其工作重心一直在改變。從最初的以稅收征管為重心,到20世紀80-90年代的以國際貿易便利化為重心。而今,海關最重要的工作職責是保護紐西蘭的邊境安全。9·11事件之後,紐西蘭海關的監管重點從以往的進口(轉口)貨物和人員擴展到包括出口貨物。
此外,紐西蘭海關負責對企圖入境的禁限物品進行查緝,包括淫穢物品、毒品、槍枝和有害物質等(如危險廢物和破壞臭氧層物質)。
職責範圍
海關負責防範由國際貿易和人員往來帶來的潛在風險,同時促進人員和貨物的合法跨境流動。紐西蘭海關在毛利語中被稱為“Te Mana Arai o Aotearoa”, 意思是保護紐西蘭安全的當局。紐西蘭海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查緝違禁品(例如毒品);
·對旅客及其行李、貨物和郵件進行查驗;
·對進口貨物估價並徵收關稅、消費稅和商品服務稅;
·打擊非法貿易以保護紐西蘭企業;
·對進出口貨物執行禁限物品管制措施;
·收集精確的進出口數據。
作為紐西蘭國門的守護者,紐西蘭海關利用情報和風險評估等手段對貨櫃、船舶(飛行器)和旅客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同時也開展調查、審計等工作,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紐西蘭海關與其他邊境管理部門保持緊密的合作關係,如農林業檢疫部門和移民局等。
人員及機構
紐西蘭海關在紐西蘭的主要國際機場及港口共有約1300名工作人員。在哈密爾頓、昆士頓和蒂馬魯等地設有15個海關對外辦公場所。在比利時布魯塞爾、中國北京、泰國曼谷、美國華盛頓和澳大利亞坎培拉等地設有海關派駐機構。領導成員
海關部長: 莫里斯·威廉姆森先生,1987年起當選帕加朗卡選區議員。海關署長: 馬丁·鄧恩先生 , 2004年9月獲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