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特勒統治期間,納粹德國在其領土各處建立了大量集中營。這一做法最初開始於1933年的國會大廈縱火案之後,以關押政治犯和反對納粹政權的人士。由於在1930年代德國經常不經審判就對政治反對者和其他人員進行關押,所以集中營在這一階段發展迅速。
目錄
1 起源
2 種類
3 各地主要納粹集中營
3.1 滅絕營
4 另見
起源
集中營這一概念源自於英國在第二次布爾戰爭後中的做法。納粹的集中營(德語:Konzentrationslager)(基本問說明的對象)與“死亡營”(德語:Todeslager)的性質不同。死亡營是納粹最終解決方案的產物,其目的完全是為了屠殺猶太人、吉普賽人和波蘭人等民族。
種類
勞動營(labour camps)
中途營(德語:Durchgangslager,簡稱德語:Dulag)
戰俘營(POW camps)
“康復”營(rehablitation or re-education camps)
人質營(hostage camps)
死亡營(德語:Todeslager/英語:extermination camps)
各地主要納粹集中營
納粹德國集中營列表
伯根-貝爾森集中營(Bergen-Belsen)
布痕瓦爾德集中營(Buchenwald)
達豪集中營(Dachau)
法斯塔德集中營(Falstad)
特雷布林卡集中營(Treblinka)
滅絕營
奧斯威辛集中營(Auschwitz)
邁丹尼克集中營(Majdanek)
另見
猶太人大屠殺
納粹集中營臂章
納粹德國同性戀史及大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