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就
他認為刑事案件關係到生殺予奪,必須慎之又慎,要把住事實、證據、量刑關,辦成“鐵案”。因此,無論是他主審的案件,還是其他的案件,都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把質量關。2001年開展嚴打整治鬥爭以來,納光元堅持帶頭主審大案要案和人際關係難處的案件。2001年4月至2003年2月,他主審了一審重大刑事案件13件29人,二審全部維持;主審二審案件16件,審結14件,未發現差錯。
個人榮譽
2002年納光元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被四川省委政法委樹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2003年被評為“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工作者”,榮立一等功一次。他所領導的刑一庭被四川省委授予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