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紅河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保留州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和州獸藥飼料監察所牌子),是根據紅河州人民政府紅政發(2007)42號檔案及紅河州機構編制委員會紅機編[2007]171號檔案要求組建的。
內設機構
中心內設機構為5個科室:辦公室(5個崗位)、防控應急科(2個崗位)、獸醫公共衛生科(2個崗位)、疫病檢測科(3個崗位)、獸藥飼料檢測科(5個崗位)、中心領導3個崗位,共20個崗位。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文書檔案、行政許可、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信訪、保密、保衛、綜合性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和公共關係;協調組織綜合問題的調研,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科技幹部管理、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職務考試考核評聘、落實政策、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全州畜牧系統優秀科技人才、先進人物的推薦、審查;負責幹部培訓,擬定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經批准後實施;負責全局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二、畜牧科
組織擬定全州畜牧業發展戰略及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規劃、發展重點、重大技術措施及推廣項目;組織全州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組織對畜牧發展重點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並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全州的畜牧科技推廣和科技示範,提出畜牧行業有關項目及投資建議,參與行業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州的種畜禽管理工作,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許可證,審核登記畜禽新品種;負責畜牧生產統計工作,綜合分析畜牧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資源開發和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飼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全州飼料行業發展戰略及政策,提出飼料工業行業發展和管理思路、目標、重點和政策措施。
三、獸醫科(紅河州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州獸醫與獸藥行業發展戰略及動物疫病防治政策;負責擬定及組織實施全州獸醫及獸藥管理體系、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提出獸醫及獸藥行業有關項目的投資建議,負責本行業項目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統一組織、協調全州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州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和藥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州畜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承擔紅河州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市場與經濟信息科
負責擬定全州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預測預報畜產品供求情況、價格等畜牧業經濟信息;負責全州畜牧部門畜產品市場及市場信息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全州綠色、有機和無公害畜產品工作,擬定有關綠色、有機和無公害畜產品的政策、規劃;負責促進全州品牌畜牧業發展;研究擬定全州畜產品加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收集整理、分析畜產品加工、畜牧業產業化的情況;提出畜產品加工的方向、重點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畜牧業產業化經營的目標、重點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畜產品加工、畜牧業產業化方面的重大項目。
五、產業政策與法規科
綜合指導、監督全州畜牧業系統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畜牧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組織或參與全州畜牧業和農村政策、法規、規章的調研、起草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規章中與畜牧業和農村經濟有關的條款提出修改意見;負責全州畜牧經濟經營管理的政策調研,指導全州畜牧經濟經營工作;負責全州畜牧業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開展全州畜牧系統法制宣傳和培訓;負責局發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報備案、清理和彙編;審核局機關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強制等具體行政執法決定;承擔畜牧業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組織效能政府四項制度的實施;組織重大質量事故、案件查處和質量仲裁等工作;承辦州人大代表建議和州政協委員提案。
部門職責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紅河州實際,擬訂動物防疫相關政策和文書;提出並實施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規劃、撲滅計畫、應急預案建議、防控技術方案等措施;指導全州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
2.負責全州動物疫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及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工作;組織實施動物疫病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及動物疫情預警監測;指導全州各縣(市)獸醫實驗室的業務技術工作。
3.負責全州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組織動物疫病防控物資供應。
4.研究提出人畜共患病及常規疫病的預防控制及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全州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抽樣檢測工作。
6.負責全州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抽樣檢測工作。
7.負責指導全州動物防疫、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飼料、獸藥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及技術培訓。
8.完成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州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辦公地址:蒙自縣昭忠路1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