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實例
例如, 李明出差,借差旅費5000元,開出現金支票支付。記賬時本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而卻誤記“現金”科目,並已登記入賬。其更正方法如下:
①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分錄相同的記賬憑證,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李明 5000
貸:現金 5000
②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記賬憑證,其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李明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
有時,根據記賬憑證分別記入有關科目並無錯誤,但所填的金額大於應填的金額時,也可按照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的差額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據以登記入賬,以沖銷多記部分,並在賬簿摘要欄註明“註銷×年×月×號憑證多記金額”。
例如,採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收到購貨方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10000元,作為銷售實現。在填制記賬憑證時,將金額10000元誤記100000元,多記了90000元,並已入賬。其誤記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票據 100000
貸: 商品銷售收入 100000
為了更正有關賬戶多記的90000元,就套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其分錄如下:
借:應收票據 90000
貸:商品銷售收入 90000
根據此記賬憑證登記入賬後,使“應收票據”和“商品銷售收入”兩科目原來的錯誤記錄都得到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