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所謂系統是指由若干要素組成的互相聯繫又互相制約,為實現一個共同的目標而存在的有機集合體。企業組織存在著目標,把成員聯繫在一起,是一個系統;某個職位的存在也由其存在的意義,也是一個系統。
基本特徵
目標性
每個系統都有特定的目標,系統中的各要素互相配合,都服從於系統的整體總目標。
組織性
即系統的組織結構性,系統可分為總系統和分系統,總系統由分系統組合而成,各分系統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集合性
系統是由若干個可以相互區別的要素組成的,各要素之間有明確的界限。
相關性
系統內的要素是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的。
開放性
系統總是存在於一定的物質環境中,它與外部環境產生物質和能量的及信息的聯繫。
狀態性
系統具有靜態和動態的特徵。靜態系統不隨時間變化而變化,是相對穩定的。動態系統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任何事物都是靜態和動態的統一,對系統的把握就在於對動態和靜態的認識。
結構
任何系統都是一個轉換機構,即把一定的輸入轉換為一定的輸出,再進一步的反饋到輸入,如此反覆運轉。這樣,系統的全部活動歸結為輸入、運行、輸出和反饋四個部分。“系統行為”結構說明如下:
輸入
指環境對系統的作用,即環境向系統輸入物質,能量和信息的過程。知識系統運轉的前提
運行
指系統內部對接受的物質、能力和信息進行加工、處理或改造,使之轉換成新的形式的物質,能量和信息。
輸出
將系統轉換後的物質,能量和信息送出去,向環境進行反輸入並作用於環境。這個環節才是系統的存在目的,系統的效率或對目標的實現程度就反映在輸出結果上。
反饋
把系統的輸出結果對環境的反作用的狀況作為新的信息輸入系統中,開始系統新的運轉循環。通過反饋作用,使得系統成為開放的、閉環的迴路,能自我調節,達到最佳的平衡。
綜合評價
1、直接評價輸出的結果,而不是轉換活動本身,因為輸出的結果是既定過程的結果,具有相對穩定性,而轉換活動過程存在著許多不可控制的因素,特別是人的活動更具有靈活多變的特點。要達到同樣的目的,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所以,對輸出進行評價提高了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輸出結果,受系統環境和系統內部狀態兩方面因素的影響,而起決定作用的是系統內部狀態,即決定於系統內部對輸入的轉換能力和水平,並最終決定於結構的最佳化程度。這樣,通過對輸出的評價,也間接評價了轉換工作的各種具體活動,達到評價工作的目的。
2、評價是按照系統整體性原理來評價系統的輸出,而不是僅僅評價工作成果的某個方面或某些部分。根據系統最佳化原理,最優個體的總和不等於系統的最優,最最佳化的結果是建立好各要素的最佳結合,並大於部分的代數和,這就要求全面的綜合評價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