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糟,酒滓也――《說文》。所謂“糟味”,即用釀製黃酒所余之酒糟(又稱“糟鹵”或“糟油”)浸泡、醃製或燒制之食。是對該類食品的一種統稱。
詞語溯源
制糟之風,起於戰國,盛於南宋,為江南尋常人家所用,最初應與食品儲藏有關。非虛構類文字記載,見《隨園食單》(如“糟鯗”、“糟肉”和“糟雞”);虛構類的,情況就更“糟”了:《紅樓夢》有糟鵪鶉、糟鵝掌;《金瓶梅》有糟鵝胗掌、糟鰣魚:“里外青花白地磁鹽,盛著一盤紅馥馥柳蒸的糟鰣魚,馨香美味,入口而化,骨刺皆香。”(第三十四回《獻芳樽內室乞恩 受私賄後庭說事》)。
吃糟是先秦遺風,最早載於兩千多年前的《楚辭》;南宋以後吃糟之風大興,都城臨安有賣糟鮑魚、糟羊蹄、糟蟹、糟豬頭肉的;到元、明、清時,除市上供應糟製品外,已發展到家庭自製,清代曹雪芹筆下的《紅樓夢》里就提到了糟鵝掌、糟鵪鶉之類精緻糟味,袁枚在《隨園食單》中也有自製糟肉、糟雞、糟鯗的記載。
這是黃酒之鄉紹興食客發明的一種精緻考究的吃法,按說現殺的雞鴨已是美味,經糟制之後,更可以去葷腥提香味,酒糟的濃香和調料的鹹鮮進入“肉體”之後,使得肉質別有風味,皮脆骨鮮,緊緻嚼勁,並且糟香入骨,堪稱每個毛孔都很鮮美。 由於調料都源於酒,做法也相似,當地就把它們稱為“糟醉一家”。據說周代八珍中的漬就是用酒糟浸漬的牛羊肉。《紅樓夢》里也寫到吃糟鵝掌、糟鵪鶉的這種食風。 那一股若有若無、有酒香無酒味的特殊的糟香,令人聞香而至,胃口大開。古人曾誇張地形容:“入口之物,皆可糟之。” 難怪南宋大詩人陸游吃過糟雞後留下“糟雞最知名,美不數魚蟹”的讚詞。
“糟”與“醉”相似,調料都源於酒,做法也相似,故有“糟醉一家”之稱。江南自古為稻米產地,也是黃酒的故鄉。除了眾多的酒廠作坊造酒以外,民間農戶都有釀米酒的習慣。米酒俗稱“老白酒”,加點紅粬就成了黃酒。秋收過後,穀粒進倉,家家戶戶就陸續釀起米酒。酒多了,酒糟也自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