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上個世紀 60 年代中以後的 10 年中國處於一個動盪不安的時刻。內憂,“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讓整個國家亢奮到了極點,整個民族好像只是依靠一種“亢奮精神”生存,而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基本處於停滯的狀態,若干代人的夢想在這 10 年間幾乎全部化為泡影。外患,西面、北面是由以前的“老大哥”、現在的意識形態死對頭“蘇修”及其東方陣營國家所包圍;東面、東南沿海則是由“美帝”及其盟國所鉗制。這時候的蘇、美不但具有能夠毀滅對手的“核大棒”還擁有各方都十分畏懼的超音速戰略轟炸機。對中國而言,核威懾中國人並不畏懼,因為中國也同樣擁有自己的核武器,對手的“核大棒”對中國不是太有作用。而超音速轟炸機就不一樣了,因為當時中國並沒有十分有效的對等手段來與對手進行抗衡,發展一種能夠攔截敵人超音速轟炸機的高空高速截擊機成為擺在中國人面前的當務之急,一種“雙 2”要求的方案擺在了設計師面前,即速度要達到 2.2 馬赫以上,升限要達到 20,000 米以上。在這之前,不知道蘇聯處於什麼考慮向已經與它關係破裂的中國提供了米格-21F-13 戰鬥機的生產技術,中國編號是殲-7。面對新的要求,中國設計師們決定在殲-7 的基礎上研發一種高空高速截擊機,編號為殲-8,正是由於殲-8 是在殲-7 基礎上放大改進的,有人也稱它為“殲-7 放大型”。無獨有偶早在中國研發殲-8 前,蘇聯就研製過類似的戰鬥機。不但是研製的目的基本相同,而且設計思路基本一致,甚至兩國飛機的外形也是極其相似。中國在轟轟烈烈的外衣下隱藏的是度日艱難的窘境,蘇聯何嘗不是呢,20 世紀 50 年代末,北約轟炸機對蘇聯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它們的戰略轟炸機不但在數量上有所增加,其性能也變得更加優越。在那時,美國空軍也剛剛裝備了 2 馬赫 B-58“盜賊”超音速轟炸機,攻擊半徑超過 5,000 公里。這樣,為了對抗這一威脅,蘇聯防空軍急需一種新型有效的防空武器。E-152 及其改型
但在此時,發動機不斷地產生大量問題,發動機因可靠性不足顯然不能投入生產。因此當 E-150 細節設計階段一完成,米高揚設計局就開始了另外兩個型號 E-152 和 E-152A 的設計。從外觀上看,這兩種型號非常相似,只是在機身的尾部構造、機翼設計和武器裝備位置上有所不同。
與 E-150 一樣,E-152 也裝單台 R-15-300 渦輪發動機。但是米高揚的設計師對這個計畫很敏感,這是個理智的做法。為了保險,E-152A 有個備用發展計畫:安裝兩台推力達 38.05 千牛圖曼斯基 R-11F-300 渦噴發動機(全加力為 56.3 千牛)。這種發動機當時已經達到了相當可靠的水平,並在米格-21F 和雅克-28“陰謀家”輕型轟炸/戰術偵察機上得以套用。E-152A 將兩台該型發動機並排放置,加寬機尾的寬度並套用了面積律。
E-152 的機翼從上往下看呈切尖三角形。機翼面積從 E-150 的 34.62 平方米增加到 40.02 平方米,機翼前緣的後掠度減至 53°。E-152A 則將機翼面積減至 34.02 平方米。垂直尾翼也被重新設計,垂直尾翼前緣更加筆直,E-152A 還有一對腹鰭。單髮型則只有一個腹鰭,而相應的,雙髮型垂直尾翼也被放大。其機身有 6 個油箱和 4 個機翼油箱攜帶燃料。燃料總容量為 4,950 升。機身中間可另掛一個 1,500 升的副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