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繡針法之一。編繡的一種。用類似編織的繡法來表現物象特徵。是刺繡一種六角形篷眼狀的針法。刺繡篷眼有兩個方法:(1)先用鋪針繡好底層,即用絨線間成橄欖形,然後在近交叉之處橫壓一線,這樣篷眼的樣子即繡成。(2)在作好底層後,以絨線用扭針繡法繡好菱形,然後在菱形近交叉處,按篷眼的形狀用編織方法一穿一壓的繡。前一種方法操作較簡單,但形狀的真實及繡品的堅固,以後一方法較為妥善。適用範圍:凡刺繡編織類器物,如雨帽、船篷等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