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三分損益法

管子三分損益法,中國古代音樂生律的方法。因其記載最早見於《管子·地員篇》而據信發明者為春秋間齊相國管仲,故又稱“管子法”。該生律法所謂“三分損益”,是將某一發音體(弦或竹管)平均分成三段,去掉三分之一,留下三分之二,稱“三分損一”,可產生上方純五度音;再把三分之二分成三段,再加上相等的三分之一,即成三分之四,稱“三分益一”,可產生下方純四度音(即上方純五度的轉位)。管子法的生律順序是先從“三分益一”即先求得下方四度音開始,繼而上下互生,依次求得征、羽、宮、商、角五音。管子“三分損益法”是世界上最早的音律計算理論,春秋末期便套用於音樂實踐。該生律法與西洋古希臘的定律法則——畢達哥拉斯的“五度相生法”不謀而合,同為不平均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