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度

揆度

揆度:① 揣度,估量。《素問·玉版論要》:“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② 古醫書篇名。“揆”言切求其脈理;“度”謂得其病處,參以四時逆順以明其吉凶及治法。

詞語相關

注音:kuí duó(kuí dù)

釋義:

① 揣度,估量。《素問·玉版論要》:“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

② 古醫書篇名。“揆”言切求其脈理;“度”謂得其病處,參以四時逆順以明其吉凶及治法。

《素問·病能論》:“《上經者》者,言氣之通天也;《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金匱》者,決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恆》者,言奇病也。” 舉例:

詞組:不可揆度

發 音: bù kě kuí duó

釋 義: 揆度:估量,揣測。指無法推測。

出 處: 《淮南子·兵略訓》:“能治五官之事者,不可揆度者也。”

典籍相關

管子-揆度

《揆度》是我國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七十八篇。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作者簡介

劉向(約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沛縣(今屬江蘇)人。西漢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劉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讎古書的“敘錄”,較有名的有《諫營昌陵疏》和《戰國策敘錄》,敘事簡約,理論暢達、舒緩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管子》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子》76篇﹐分為 8類﹕《經言》9篇﹐《外言》8篇﹐《內言》 7篇﹐《短語》 17篇﹐《區言》5篇﹐《雜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輕重》 16篇。書中《韓非子》﹑賈誼《新書》和《史記》所引《牧民》﹑《山高》﹑《乘馬》諸篇﹐學術界認為是管仲遺說。《立政》﹑《幼宮》﹑《樞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學術界認為是記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術》上下﹑《白心》﹑《內業》等篇另成體系﹐當是管仲學派﹑齊法家對管仲思想的發揮和發展﹐學術界也有人認為是宋鈃﹑尹文的遺著。

作品賞析

齊桓公問於管子曰:“自燧人以來,其大會可得而聞乎?”管子對曰:“燧人以來,未有不以輕重為天下也。共工之王,水處什之七,陸處什之三,乘天勢以隘制天下。至於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逐禽獸,實以益人,然後天下可得而牧也。至於堯舜之王,所以化海內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其勝禽獸之仇,以大夫隨之。”桓公曰:“何謂也?”管子對曰:“令:‘諸侯之子將委質者,皆以雙武之皮,卿大夫豹飾,列大夫豹?。’大夫散其邑粟與其財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獸若從親戚之仇,此君冕服於朝,而猛魯勝於外;大夫已散其財物,萬人得受其流。此堯舜之數也。”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從燧人氏以來,歷史上的重大經濟籌算,可以講給我聽聽么?”管仲回答說:“從燧人氏以來,沒有不運用輕重之術治理天下的。共工當政的時代,天下水域占十分之七,陸地占十分之三,他就利用這個自然形勢來控制天下。到了黃帝當政的時代,努力除掉各地的武裝,限制他們製造武器,燒山林、毀草藪、火焚大澤、驅逐禽獸,實際上都是為控制他人,這然後才得以統治天下。至於堯舜當政,之所以能把天下治好,是因為在北方取用禺氏的玉石,從南方取用江漢的珍珠,他們還在驅捕野獸時,使大夫參與其事。”桓公說:“這是什麼意思?”管仲回答說:“他們命令:‘各國諸侯之子到本朝為臣的,都要穿兩張虎皮做成的皮裘。國內上大夫要穿豹皮袖的皮裘,中大夫要穿豹皮衣襟的皮裘。’這樣,大夫們就都賣出他們的糧食、財物去購買虎豹皮張,因此,山林百姓捕殺猛獸就象驅逐父母的仇人那樣賣力。這就是說,國君只消冠冕堂皇地坐在堂上,猛獸就將被獵獲於野外;大夫們散其財物,百姓都可在流通中得利。這就是堯舜曾經用過的輕重之術。”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謂‘事名二’?”對曰:“天策陽也,壤策陰也,此謂‘事名二’。”“何謂‘正名五’?”對曰:“權也,衡也,規也,矩也,準也,此謂‘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黃白黑赤也;其在聲者,宮商羽征角也;其在味者,酸辛鹹苦甘也。二五者,童山竭澤,人君以數制之人。味者所以守民口也,聲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也。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國,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勢,民失二五者亡其家。此國之至機也,謂之國機。”

【譯文】

桓公說:“在‘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這句話里,什麼叫作‘事名二’呢?”管仲回答說:“天道為陽,地道為陰,這就是事名二。”“什麼叫正名五呢?”回答說:“權、衡、規、矩、準,這就是正名五。它們體現在顏色上,就分青、黃、白、黑、赤;體現在聲音上,就分宮、商、羽、微、角;體現在味覺上,就分酸、辣、鹹、苦、甜。這裡的利用‘二五’,同上面的‘童山竭澤’一樣,都是人君用來控制人們的。五味,是用來控制人們飲食的;五聲是用來控制人們聽欲的;五色,是用來控制人們觀賞的。人君丟掉了‘二五’,就會亡國;大夫丟掉了 ‘二五’,就喪失權勢;普通人丟掉了‘二五’,也不能治理一家。這是國家最重要的關鍵,所以叫作‘國機’。”

輕重之法曰:“自言能為司馬不能為司馬者,殺其身以釁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殺其身以釁其社;自言能為官不能為官者,劓以為門父。”故無敢奸能誣祿至於君者矣。故相任寅為官都,重門擊柝不能去,亦隨之以法。

【譯文】

輕重家的法典上講:“自己說能作司馬的官,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殺掉他以血祭鼓;自己說能作農業的官,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殺掉他以血祭祀社神;自己說能作一般官吏,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砍掉他的雙腳罰他守門。”這樣,就不會有人敢在君主面前吹噓自己以騙取祿位了。這樣,無論被人推薦當官的,或者守門小事都不稱職的,也都可以依法處理了。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大準。”管子對曰:“大準者,天下皆制我而無我焉;此謂大準。”桓公曰:“何謂也?”管子對曰:“今天下起兵加我,臣之能謀厲國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車兵進退成功立名者,割壤而封。然則是天下盡封君之臣也,非君封之也。天下已封君之臣十里矣,天下每動,重封君之民二十里。君之民非富也,鄰國富之。鄰國每動,重富君之民,貧者重貧,富者重富。失準之數也。”桓公曰:“何謂也?”管子對曰:“今天下起兵加我,民棄其耒耜,出持戈於外,然則國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財物與其五穀為讎,厭而去。貿人受而廩之,然則國財之一分在賈人。師罷,民反其事,萬物反其重。賈人出其財物,國幣之少分廩於賈人。若此則幣重三分,財物之輕重三分,賈人市於三分之間,國之財物盡在賈人,而君無策焉。民更相制,君無有事焉。此輕重之大準也。”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請問失準的問題。”管仲回答說;“失準就是天下各國都控制我們,而我們無能為力,這就叫作失準。”桓公說:“這是什麼意思呢?”管仲回答說:“如果天下各國起兵進攻我們,對於凡能謀劃利國定民的大臣,就要割地而封;凡能作戰成功立名的大臣,也要割地而封。這樣。實際上是天下在封賞您的大臣了,而不是您本人進行封賞。天下已經使您把十里土地封給大臣,而隨著天下每一次動兵,又要把二十里土地再次“封給”富民商人。您國的富民不是您使他發財致富,而是天下使他們致富。鄰國每動一次兵,都會造成您國的富民商人多發一次財,弄得貧者更貧,富者更富,這就是失準的必然結局。”桓公說:“這又是什麼意思呢?”管仲回答說:“如果天下各國出兵攻打我國,百姓放下農具,拿起武器出外打仗,那么,舉國不能種地,這並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造成的。國君在戰時,早晨下令徵稅晚上就要交齊,百姓只好拋賣財物、糧食,折價一半脫手。商人買進而加以囤積,那么,‘國內的一半財貨就進入商人之手。戰爭結束,百姓復歸舊業,物價會回到戰前水平。商人在此時售出他所囤積的財物,可以把國內市場一少半的貨幣積藏在自己手裡。這樣一來,幣值可以提高十分之三,貨物價格可以下跌十分之三。商人就在這貴賤十分之三中買來賣去,國家財物將全部落入商人之手,國君是束手無策的。百姓貧富之間不斷地互相奴役,國君無能為力,這些就是輕重的失準。”

管子曰:“人君操本,民不得操末;人君操始,民不得操卒。其在塗者,籍之於衢塞;其在谷者,守之春秋;其在萬物者,立貲而行。故物動則應之。故豫奪其塗,則民無遵;君守其流。則民失其高。故守四方之高下,國無游賈,貴賤相當,此謂國衡;以利相守,則數歸於君矣。”

【譯文】

管仲說:“人君掌握了本,富民商人就抓不到末;人君掌握了開始,富民商人就抓不到結局。對於販運過程的商品,必須在通衢要道市場上謀取收入;對於糧食,必須在春秋兩季來掌握;對於其他物質,則訂立預購契約。這樣,商品一動,措施就跟上去。預先阻斷買賣的途徑,商人就無法行事;君主控制流通,商人就無法抬高物價。所以,掌握好各地物價的漲落,國內沒有投機商人,商品貴賤相當,這就叫作‘國衡’。能夠用理財之法來掌握,財利就自然歸於君主了。”

管子曰:“善正商任者省有肆,省有肆則市朝閒,市朝閒則田野充,田野充則民財足,民財足則君賦斂焉不窮。今則不然,民重而君重,重而不能輕;民輕而君輕,輕而不能重。天下善者不然,民重則君輕,民輕則君重,此乃財余以滿不足之數也。故凡不能調民利者,不可以為大治。不察於終始,不可以為至矣。動左右以重相因,二十國之策也;鹽鐵二十國之策也;錫金二十國之策也。五官之數;不籍於民。”

【譯文】

管仲說:“善於管理商業的,就要由國家同時辦商業;國家辦商業,市場就清淡冷落;市場清淡冷落,農業勞動力就充足;農業勞力充足,人民財物就豐富;人民財物豐富,君主的稅收就取之不竭了。現在的情況則不然,商人貴賣,君主跟著貴買,貴而不能使之賤;商人賤賣,君主跟著賤買。賤而不能使之貴。天下善於管理的不是這樣,私商賣貴則國家商業賣得賤,私商買賤則國家商業買得貴。這乃是損有餘以補不足的理財方法。所以,凡國家不能調劑民財,就不能做到大治;不洞察商業始終,就不能把管理做得最好。由國家掌握利用物價漲跌,可取相當二十個財政年度的收入;由國家經營鹽鐵商業,也可取得相當二十個財政年度的收入;由國家經營錫金商業,又可取得相當二十年財政年度的收入。這五種官商的理財之道,都不是向民間直接徵稅的。”

桓公問於管子曰:“輕重之數惡終?”管子對曰:“若四時之更舉,無所終。國有患憂,輕重五穀以調用,積余臧羨以備賞。天下賓服,有海內,以富誠信仁義之士,故民高辭讓,無為奇怪者,彼輕重者,諸侯不服以出戰,諸侯賓服以行仁義。”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輕重之術何時終止?”管仲回答說:“有如四季周而復始的運轉一樣,沒有終止之時。當國家遭遇戰爭憂患時,就調節糧價高低來解決國家用度,積累余財贏利來籌備戰士獎賞。當天下歸服海內統一時,就加富誠信仁義的人士,使百姓崇尚禮讓,而不搞軌外的活動。可見,輕重之術的用處,在各諸侯國尚不則幀時,可以為戰爭服務;在各諸侯國歸順時,就可用來推行仁義的政教。”

管子曰:“一歲耕,五歲食,粟賈五倍。一歲耕,六歲食,粟賈六倍。二年耕而十一年食。夫富能奪,貧能予,乃可以為天下。且天下者,處茲行茲,若此而天下可壹也。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故善為天下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用不得不用也。”

【譯文】

管仲說:“要做到一年耕種,夠五年吃,就把糧價提高五倍來促進;要做到一年耕種,夠六年吃,就把糧價提高六倍來促進。果能這樣,兩年耕作的產量就可能夠十一年的消費了。對富者能夠奪取,對貧者能夠給予,才能夠主持天下。而對天下的人們,能使之安於這項政策,遵行這項政策,這樣,就可以統一調度了。對於天下的人們,驅使他們不要明白表示驅使,利用他們不要明白表示利用。因此,善治天下的君主,不直接說出驅使的語言,使百姓不得不為所驅使;不直接說出利用的語言,使百姓不得不為所利用。”

管子曰:“善為國者,如金石之相舉,重鈞則金傾。故治權則勢重,治道則勢羸。今谷重於吾國,輕於天下,則諸侯之自泄,如原水之就下。故物重則至,輕則去。有以重至而輕處者,我動而錯之,天下即已於我矣。物臧則重,發則輕,散則多。幣重則民死利,幣輕則決而不用,故輕重調於數而止。”

【譯文】

管仲說:“善於主持國家的,就象把黃金和秤錘放在天秤上一樣,只要加重秤錘,金子就能夠傾跌下來。所以,講求通權達變則國家力量強盛,講求遵循常道則國家力量衰弱。現在,糧食在我國價高,在其他諸侯國價低,各國的糧食就象水源向下一樣流入我國。所以,價格高則財貨聚來,價格低則財貨散走,有因高價聚來而跌價尚未散走的物資,我們及時動手掌握之,天下的這項財富就歸於我們了。把財貨囤積起來則價格上漲,發售出去則價格下降,放散於民間則顯得充足。錢幣貴重則人們拚命追求,錢幣貶值則人們棄而不用。所以,總是要把錢物貴賤的幅度調整到合乎理財之術的要求而後止。”

五穀者,民之司命也;刀幣者,溝瀆也;號令者,徐疾也。“令重於寶,社稷重於親戚’,胡謂也?”對曰:“夫城郭拔,社稷不血食,無生臣。親沒之後,無死子。此社稷之所重於親戚者也。故有城無人,謂之守平虛;有人而無甲兵而無食,謂之與禍居。”

【譯文】

“糧食,是人們生命的主宰;錢幣,是物資流通的渠道;號令,是控制經濟過程緩急的。所謂‘號令重於寶物,社稷重於父母’,這些話都是什麼意思呢?”回答說:“當城郭陷落,國家宗廟不能繼續血食時,大臣都要殉難;但父母死亡,卻沒有殉死的兒子。這就是社稷重於父母的例證。而且,衛國者有人而無城,等於是空守平墟;有人而無武器和糧食,也只是與災禍同居而已。”

桓公問管子曰:“吾聞海內玉幣有七策,可得而聞乎?”管子對曰:“陰山之礝,一策也;燕之紫山白金,一策也;發、朝鮮之文皮,一策也;汝、漢水之右衢黃金,一策也;江陽之珠,一策也;秦明山之曾青,一策也;禺氏邊山之玉,一策也。此謂以寡為多,以狹為廣。天下之數盡於輕重矣。”

【譯文】

桓公說:“我聽說海內珍貴貨幣的利用有七種辦法,可以講給我聽聽么?”管仲回答說:“使用陰山所產的需 ,是一種辦法;使用燕地紫山所產的白銀,是一種辦法;使用發和朝鮮所產帶花紋的皮張,是一種辦法;使用汝水、漢水所產的黃金,是一種辦法;使用江陽所產的珍珠,是一種辦法;使用秦地明山所產的曾青,是一種辦法;使用禺氏邊山所產的玉石,是一種辦法。這些都是以少掌握多,以狹掌握廣的辦法。天下的理財之法,莫過於輕重之術了。”

桓公問於管子曰:“陰山之馬具駕者千乘,馬之平賈萬也,金之平賈萬也。吾有伏金千斤,為此奈何?”管子對曰:“君請使與正籍者,皆以幣還於金,吾至四萬,此一為四矣。吾非埏埴搖爐櫜而立黃金也,今黃金之重一為四者,數也。珠起於赤野之末光,黃金起於汝漢水之右衢,玉起於禺氏之邊山。此度去周七千八百里,其塗遠,其至阨。故先王度用其重而因之,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先王高下中幣,利下上之用。”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陰山的馬,可供駕駛兵車之用的有四千匹。每匹馬的價格是一萬錢,每斤黃金也是一萬錢,我只存有黃金一千個,應當怎么辦?”管仲回答說:“君上可以命令所有納稅的人們,必須按錢數交納黃金。我們就可因金價上漲而得到四萬錢的收入,這就一變為四了。我們並沒有使用冶金柑渦和鼓風爐來冶煉黃金,現在黃金之所以一變為四,只是運用理財之術的結果。珍珠來自赤野的末光,黃金出在汝水、漢水的右衢,玉石出在禺氏的邊山。這些地方估計距離周都七乾八百里,路途遙遠,來之不易。所以先王按其貴重程度而加以利用,規定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先王正是通過提高或降低中幣黃金的幣值,制約著下幣刀布、上幣珠玉的作用。”

百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五十里。一日定慮,二日定載,三日出竟,五日而反。百乘之制輕重,毋過五日。百乘為耕田萬頃,為戶萬戶,為開口十萬人,為當分者萬人,為輕車百乘,為馬四百匹。千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百五十餘里。二日定慮,三日定載,五日出竟,十日而反。千乘之制輕重,毋過一旬。千乘為耕田十萬頃,為戶十萬戶,為開口百萬人,為當分者十萬人,為輕車千乘,為馬四千匹。萬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五百里。三日定慮,五日定載,十日出竟,二十日而反。萬乘之制輕重,毋過二旬。萬乘為耕田百萬頃,為戶百萬戶,為開口千萬人,為當分者百萬人,為輕車萬乘,為馬四萬匹。

【譯文】

百乘之國,在中央地區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五十里路。一天確定計畫,兩天裝載貨物,三天運出國境,五天可以來回。百乘之國要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五天。百乘之國,擁有耕地一萬頃,戶數一萬戶,人口十萬人,有納稅義務的一萬人,兵車百乘,戰馬四百匹。乾乘之國,在中央地區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一百五十里路。兩天確定計畫,三天裝載貨物,五天運出國境,十天可以來回。乾乘之國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十天。乾乘之國,擁有耕地十萬頃,戶數十萬戶,人口百萬人,有納稅義務的十萬人,兵車千乘,戰馬四千匹。萬乘之國,在中央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五百里路。三天確定計畫,五天裝載貨物,十天運出國境,二十天來回。萬乘之國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二十天。萬乘之國,擁有耕地百萬頃,戶數百萬戶,人口千萬人,有納稅義務的百萬人,兵車萬乘,戰馬四萬匹。

管子曰:“匹夫為鰥,匹婦為寡,老而無子者為獨。君問其若有子弟師役而死者,父母為獨,上必葬之:衣衾三領,木必三寸,鄉吏視事,葬於公壤。若產而無弟兄,上必賜之匹馬之壤。故親之殺其子以為上用,不苦也。君終歲行邑里,其人力同而宮室美者,良萌也,力作者也,脯二束、酒一石以賜之;力足盪游不作,老者譙之,當壯者遣之邊戍:民之無本者貸之圃強。故百事皆舉,無留力失時之民。此皆國策之數也。”

【譯文】

管仲說:“單身男子叫作鰥,單身女子叫作寡,老而沒有兒女的叫獨。國君要調查了解凡有子弟因兵役而死亡的,父母也算作‘獨’,必須由政府負喪葬之責:衣食要有三領,棺木要厚三寸,鄉中官吏親管其事,葬於公家墓地;戰死者如是獨生,還要賞給父母一匹馬一天所能耕種的土地。因此,作父母的即使犧牲自己的兒子為君主效力,也不引以為苦了。國君每到年終都視察邑里,看到勞力與別戶相同而住房獨好的人家,一定是好百姓,是努力耕作的人,要用兩束乾肉、一石酒獎賞他們。對於體力充足而閒遊不肯勞動的,如是老年人,則遣責之,如是壯年,則遣送邊疆服役。對於無本經營農業的,則貸與土地和錢幣。由此,百業皆興,沒有懶惰和失掉農時的百姓。這都是國家政策的具體辦法。”

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有為之飢者;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饑寒凍餓,必起於糞土。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者賣其子。三其本,若為食。四其本,則鄉里給。五其本,則遠近通,然後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奸塗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中內?民也,輕重不調,無?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

【譯文】

上等勞力的農民可負擔五口人吃飯,中等勞力可負擔四口,下等勞力可負擔三口。上等勞力的婦女可供應五口人穿衣,中等勞力可供應四口,下等勞力可供應三口。農民要經常耕作,婦女要經常紡織。一農不耕,人民就可能有挨餓的;一女不織,人民就可能有受凍的。饑寒凍餓總是起因於土地經營。所以先王認真對待這個起因。農事收穫達到成本的二倍。農民才沒有賣兒賣女的;達到三倍,才可以正常備糧吃飯;達到四倍,鄉里富裕;達到五倍,則餘糧遠近流通,死人也得到妥善安葬了。如果農事收入達不到成本的二倍,君主再征斂不止,那么,為非作歹的路上,單人都不敢出行,財貨放在手上也不安寧了。隨著用法律鎮壓,就等於自己在殘害百姓。物價失調,饑民不能管理,百姓賣出的兒子,自己不能依靠使用,君失其民,父失其子,這乃是亡國之道。

管子曰:“神農之數曰:‘一谷不登,減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減二谷,谷之法再十倍。’夷疏滿之,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譯文】

管仲說:“神農之術告訴我們:‘一種糧食無收成,則缺少一種糧食,糧食的賣價將上漲十倍;兩種糧食無收成,則缺少兩種糧食,糧食的賣價將上漲二十倍。’遇此情況,國家應當提倡用瓜菜補充民食。而對於沒有口糧的農戶,由國家供給舊年的陳糧;對於沒有種籽的農戶,由國家貸給可用的新糧。這樣,才不會出現贏利十倍的奸商,也不會出現加倍收息的高利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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