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破厚葬

管仲破厚葬

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裘,材木盡於棺槨。齊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夫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未久,厚葬之風休矣。

譯文

管仲破厚葬管仲破厚葬

齊國人崇尚豪華的葬禮,產的布匹都被用來做壽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齊桓公很擔憂這樣的風氣,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管仲,說:“布匹都用光了我們就沒有衣服穿,木材都耗盡了就沒有用來製作防禦器材的材料,而豪華葬禮的風氣不能停息,用什麼方法禁止它呢?”管仲回答說:“但凡人們要做什麼事,不是為了名聲就是為了利益。”於是齊桓公下命令說:“今後如果棺材做的太高檔,就侮辱那個死者的屍體,並且把那些發喪的人治罪。” 被陳屍示眾的人得不到名聲,那些發喪的人得不到利益,人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過了不多久,豪華葬禮的風氣已經停止了。

註解

好:喜愛。

布帛:泛指織物。

於:被。

衣裘:裘,皮衣。此指死人的衣著。

患:擔心。

無以:沒什麼可以用的了。

對:回答。

為:做事。

戳:侮辱。

罪:懲罰。

當:主管。

已:停止

矣:了。

休:停息。

問題

1、齊國好厚葬的原因是什麼?

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

2、厚葬造成了什麼危害?

布帛盡則無以為蔽,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

3、為反對厚葬,齊國採取了什麼措施?

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

“夫凡人之有為也”:夫 fú 【助】 用於句首,有提示作用 一般不翻譯

罪夫當喪夫 fū:

意思是成年男子,是個丈夫了。古時男子成年束髮加冠才算丈夫,故加“一”做標誌。本義:成年男子的通稱

4.(1)解釋下列加點的詞語。(4分)

①齊國好厚葬()

②布帛盡於衣裘()

③桓公患之 ()

④厚葬之風休矣()

(2)下列句子中加點的“則”與選文“布帛盡則無以為蔽”的“則”用法相同的是( )(2分)A.入則無法家拂士

B.戰則請從

C.至則無可用

D.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

5.下面句中沒有標點,請在兩處要加標點的地方用“/”標出來。(2分)人 何 故 為 之 也 未 幾 厚 葬 之 風 休 矣。6.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4分)(1)夫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

(2)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三峽》

7.用自己的話說說厚葬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什麼危害?(2分)

參考答案: 4.(1)①喜歡 ②用完,用光 ③擔心 ④停止(4分) (2)B(2分)5.人 何 故 為 之 也/ 未 幾/ 厚 葬 之 風 休 矣。(2分)6.(1)凡是人的行為,不是為了名,就是為了利。 (2)略 (2分)7.布帛用盡了,就沒有什麼可以用來作為遮身的;材木用盡了,就沒有什麼可以用來作為防守的。

關於棺槨

棺即盛放死者的木製葬具;槨,套在棺外的外棺。木棺出現於中國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時期,至龍山文化已出現木槨,用於氏族中之頭領。殷墟商王陵墓室中,多用大木條疊壓成方形或亞字形的槨室,其正中安放商王棺木。至周代,棺槨制度化,規定:天子棺槨四重,親身的棺稱椑,其外蒙以兕及水牛皮;第二重稱地也,以椴木製成;第三重稱屬,第四重稱大棺。帝後之外槨兩重,多用梓木,因而其棺槨又稱“梓宮”。上公、侯伯子男、大夫,以等差分別為三重(有兕牛皮)、二重、一重。士不重,但用大棺。又,天子大棺厚八寸,大夫士大棺厚六寸,庶人之棺只準厚四寸,無槨。後世帝王、貴族、士大夫,基本沿用此制,然時也有逾制者。《禮記.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也棺一;梓棺二。”詳孔穎達疏。《通典.禮四五》:“周制......君里棺用朱綠,用雜金錯;大夫里棺用玄綠,用牛骨鐟;大夫里棺用玄綠,用牛骨鐟;士不綠。”又“大唐制:諸彝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其棺槨皆不得鏤彩畫,施戶牖欄檻,棺內又不得有金寶珠玉。”

管仲簡介

管仲破厚葬管仲破厚葬

管仲(約前723或前716—前645):姬姓,管氏,名夷吾,謚曰“敬仲”,漢族,中國春秋時期齊國潁上(今安徽潁上)人,史稱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人物,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周穆王的後代,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齊語》。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