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分數的分類及劃分
等第分數一般有兩種:考試等第分數和考查等第分數 考試的等第分數是4分制:學生在修完一門功課後,參加會考,再將考試成績轉化成4分制,它的劃分和相應的考試成績的對應關係一般劃分為:A—100—85分—優秀、B—85—65分—中、C—65—60分—合格、D—60以下—不合格;特殊情況下等第分數和考試成績會視具體情況重新劃分, 比如某學期物理課,由於試題的難度較大,成績在85分以上的學生很少,60分以下卻很多,這時的等第分數就會整體下沿,如將不合格人數控制在百分之十以內。等第分數調整為:A—75分、B—75—55分、C—55—45分、D—45分以下。
考查課的等第分數是2分制:其劃分情況及代號是 P—合格 E—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