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採用是採用國際標準的基本方法之一。我國標準採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分為等同採用和修改採用。
其縮寫字母代號為IDT(identical)。等同採用國際標準適用“反之亦然原則”。
根據國際標準制定的我國標準應當在封面標明和前言中敘述該國際標準的編號、名稱和採用程度;在標準中引用採用國際標準的我國標準,應當在“規範性引用檔案”一章中標明對應的國際標準編號和採用程度,標準名稱不一致的,應當給出國際標準名稱。
等同採用國際標準的我國標準採用雙編號的表示方法,示例:GBXXXXX-XXXX/ISOXXXXX:XXXX。
另外,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對應關係除等同、修改外,還包括非等效。非等效不屬於採用國際標準,只表明我國標準與相應標準有對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