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1982年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我國進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這次普查工作,從一九七九年年底著手準備,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開始全面登記。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族人民的積極支持下,經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深入細緻的工作,到七月十日,除個別遭受水災的地區略有推遲外,全部完成了普查登記,並在七月底以前全面進行了複查核實工作。經過事後抽樣檢查,證明普查登記達到了高質量的要求。這次人口普查的全部資料,正在用電子計算機進行處理。現將手工簡易匯總的主要數字公布如下:
總人口
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
大陸29個省、市、自治區(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下同)人口和現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中,除西藏自治區交通及為困難的個別地方(28,601人)是利用行政記錄材料進行估算的以外,全部以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了直接調查。
台灣省人口和福建省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是按台灣當局公布的數字計算的。
香港、澳門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香港當局和澳門當局公布的數字推算的。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的規定,這次普查的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人”。所以,沒有對國外僑胞的人數進行調查。
29個省、市、自治區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的一九六四年七月一日零時的694,581,759人相比,18年間共增加313,593,529人,增長45.1%,平均每年增加17,421,863人,年平均增長率為2.1%。
性別構成
29個省、市、自治區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男性519,433,369人,占51.5%:女性488,741,919人,占48.5%。性別比(以女性為100對男性的比例)為106.3。
各民族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共有漢族人口936,703,824人,占93.3%:各少數民族人口67,233,254人,占6.7%。
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漢族人口增加285,407,456人,增長43.8%;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7,309,518人,增長68.4%。
29個省、市、自治區的55個少數民族中,人口超過百萬的少數民族由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時的10個增加為15個。
文化程度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人口中,具有大學畢業文化程度的4,414,495人,具有大學肄業文化程度的(包括大學在校生)1,602,47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66,478,028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178,277,140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355,160,310人。高中、國中、國小文化程度的人,分別包括高中、國中、國小的畢業主、肄業生、在校生。
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每十萬人中各種文化程度的人數有如下變化: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由416人上升為599人: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由1,319幾人上升為6,622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人,由4,680人上升為17,758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的人,由28,330人上升為 35,377人
29個省、市、自治區的文盲和半文盲人口(12周歲以上不識字和識字很少的人)為235,820,002人。同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比較,文盲和半文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由38.1%下降為23.5%。
出生率死亡率
29個省、市、自治區一九八一年出生人口為20,669,704人,出生率為20.91‰:一九八一年死亡人口為6,290, 103人,死亡率為6.36‰;一九八一年自然增加的人口為14,399,601人,自然增長率為14.55‰。
市鎮總人口
29個省、市、自治區中,居住在市(不包括市轄縣)、鎮的總人口為206, 588,582人。其中236個市的總人口為144,679,340人;2,664個鎮的總人口為61,909,242人。與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數字相比,市鎮總人口共增加79,485,541人,增長62.5%。市鎮總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由一九六四年的18.4%上升為20.6%。
人口地區分布
各省、市、自治區人口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如下:
北京市 9,230,687人(其中9個市轄縣的人口3,632,715人)
天津市 7,764,141人(其中5個市轄縣的人口2,621,576人)
河北省 53,005,876人
山西省 25,291,389人
內蒙古自治區 19,274,279人
遼寧省 35,721,693人
吉林省 22,560,053人
黑龍江省 32,665,546人
上海市 11,859,748人(其中10個市轄縣的人口5,538,876人)
江蘇省 60,521,114人
浙江省 38,884,603人
安徽省 49,665,724人
福建省 25,931,106人(其中金門、馬沮等島嶼的人口57,847人)
江西省 33,184,827人
山東省 74,419,054人
河南省 74,422,739人
湖北省 47,804,150人
湖南省 54,008,851人
廣東省 59,299,220人(其中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的人口暫缺)
廣西壯族自治區 36,420,960人
四川省 99,713,310人
貴州省 28,552,997人
雲南省 32,553,817人
西藏自治區 1,892,393人
陝西省 28,904,423人
甘肅省 19,569,261人
青海省 3,895,706人
寧夏回族自治區 3,895,578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3,081,681人
台灣省 18,270,749人
香港、澳門地區 5,378,624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 4,238,210人
抽樣檢查結果
29個省,市、自治區人口普查登記和複查工作完成後,根據《人口普查登記質量抽樣檢查細則》的規定,進行了質量抽查,其結果如下:
人口數:重報人口占0.71‰;漏報人口占0.56‰,重漏相抵,淨差人口占0.15‰;
性別:誤差率為0.03‰;
年齡:誤差率為6.15‰;
一九八一年出生人口:漏報率為1.83‰;
一九八一年死亡人口:漏報率為4. 40‰。
備註
*台灣省人口,是台灣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二年六月底的數字;福建省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是台灣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二年五月底的數字。
**香港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香港當局公有的一丸八二年六月底的數字推算的。澳門地區同胞的人數,是按澳門當局公布的一九八一年人口普查人數推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