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1955年10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一致通過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草案》,並建議由新聞出版部門立即實施。同年12月,文化部和文改會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以下簡稱《一異表》),要求從1956年2月起在全國實施。該表收異體字810組,根據從簡從俗的原則,從中選出810個作為正體,淘汰了1055個異體字。該表發布後,不僅精簡了漢字的字數,使漢字系統向規範化方向大大前進了一步,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漢字使用中的字型混亂現象。《一異表》無疑是我們淘汰異體字的正字標準。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是在舊形字和繁體字的基礎上淘汰異體字的,因此,它只能作為淘汰異體字的主要標準,而不能作為書寫新形字和簡化字的規範性標準。即使在淘汰異體字方面,它的作用也是有限的。由於該表頒布後又曾作過某些調整,在以後頒行的《簡化字總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還恢復了不少異體字,因此,凡是與《簡化字總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不一致的地方,應以後兩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