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因是哲學名詞,被認為是整個因果鏈的最初原因,又稱終極因。即:一件事物的產生,是另一些事物的結果,而前一件事物是後一事物的“因”,而後一事物是前一事物的“果”。當原因存在時,果必然產生,即當事物的“果”出現時,“因”先於“果”而存在。從因果關係看,事物的每一結果都在自身之外有其原因,因果鏈之內的每個環節都是因果鏈環節中上一事物的“果”,而這個“果”又可以做下一事物的“因”,所以因果鏈之內的每件事物都是被動的,但理性否定這種因果鏈會無限、無窮的連結下去,以此類推,必有一個最初的原因,第一因不具備動因。但第一因並不是像因果律那樣的“因”,從本質上說,第一因不是“因”。
三種理論主張第一因
持第一因主張的哲學家們普遍認為:第一因是因果鏈中的源頭,是因果鏈的根,它是必然的存在體,非偶然或是或然的存在物。它不是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物,更不是組合的整體,它不扮演“果”的角色,不受外力的作用,也不存在它所受的外力。 宇宙的運動能追溯到起點,也就是確認第一因的存在,第一因本身不是被動的,它是主動發生的,它不是任何事物的“果”。假如第一因是被動的,那么它的行為需要因由,就意味著它是另外一件比它更早的事物所導致的“果”,這樣它就不具備第一因的定義,更不具備第一因的實質屬性,只具有第一因的名稱而已,而那件更早的事物應該是第一因。如果再向上追溯,則又陷入無窮論或循環論了。承認第一因是主動力,就意味著承認宇宙中存在最高的自由意志。這好比人類的靈魂一樣,人類靈魂中有一部分關鍵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人類的一種主動力,它不是因著外界的作用而發生反應而反作用於外界,而是它本身主動去作用。而第一因是無始存在,而整個因果律系統是有始存在,但第一因在因果律之外。
在雞和蛋的問題上,他們認為直到有外部影響者來打破這種怪圈。如:蛋→雞→蛋→雞→蛋→雞→……. →外部力量(第一因)。第一因是雞出現的根本原因,並給雞賦予下蛋的屬性。如果否定外部力量,那么就無法擺脫這種怪圈,這兩件事物都子虛烏有。
無窮因果鏈
唯物主義認為因果鏈是無窮盡的。每一個都是自己之前的“果”,又是自己之後的“因”,這種冗長的因果鏈是在無盡的、無限的深處消失的。因此,整個因果系統中任何一個環節中都無本體的影響,研究者一定在一個無窮無盡的因果鏈中無限地尋找一個接一個的明證。因此,整個因果鏈系統沒有開端,也沒有結果。即宇宙無始。
佛教也不承認第一因,在後期的經典中甚至提出第一因甚至因果鏈本身都是妄的。
大多哲學家都主張因果鏈中存在第一因,尤其是持一神論主張的的哲學家。
一神論哲學家們說:如果對一位不信主者說:“這種需要創造性因由的存在物存在的因由是什麼,”他就會回答道:“它是另一個比自己更早的存在物的存在……”。然後問他:“更早的那個存在物存在的因由是什麼呢!”他還會回答道:“它是存在時間更早的第三個存在物的存在,就像第二個一樣需要創造性的因由。”不管怎樣窮追不捨的詢問,他都未超脫這種模式的回答俗套。因此,應知道:這位答辯者會在自己的答案中以答非所問的方式欺騙、矇混、推諉,猶如此前他也在自欺欺人、矇混自己一樣。意思是說他並不能昭示那種首先詢問他有關其存在因由的存在物存在的因由;因此,他在逃避回答問題,卻感覺不到自己正在逃避。然後,他通過把事情推卸給無開始的茫茫黑暗來試圖遮掩自己對問題的逃避。他讓人產生的錯覺是:這是一種因由之前的因由;然後,他繼續製造這種錯覺直到由此產生出沒有開端的因果循環;因此,任何事物都不能算作那種因由的範圍內,因為它既無根基,也無存在。
亞里士多德認為,如果不斷追問事物的目的因,可以發現每個事物都在追求一個更高級的目的或形式,如此上推,可以推到一個最終的目的或形式,叫做“原始動因”或“第一動因”, 即“第一推動者”或“不動的原動者,這是一個永恆不動的獨立實體。
他認為任何運動的事物都可以找到推動它運動的原因,而這個原因又是由另一個原因推動的,在這個因果鏈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既是推動者又是被推動者。但是這個系列不能無窮推下去,終究有一個最後的原因,它是所有運動的最後推動者,而它自己是不再被別的東西所推動的。這就是著名的所謂“不動的動者”,是事物的最後因,也是第一因。還說,第一哲學專門研究存在本身,以及存在本身所具有的各種屬性,即哲學研究客觀自然界中一切事物的產生、滅亡、運動、變化的最根本和最原始的原因,他稱之為“第一因”。
笛卡爾認為從推動事物運動看,他割裂了主動與被動之後認為,運動著的事物必由另一推動者推動,以此類推,必有一個第一推動者,即非變動的始動者。從因果關係看,他割裂了內因與外因,否定內因後認為,事物的每一結果都在自身之外有其原因,以此類推,必有一個最初的第一動因。
牛頓也認為一切事物與運動的最初起因是第一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