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福山

符福山

符福山,畢業於文昌師範學校。先後在抱羅公社梅掛山國小、東風國小任教。 被揭發姦污,遭除名並一生背負辱名。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會群等三女生揭發“姦污”自己。 1973年,開除教師隊伍。符福山聲稱是“冤案”,四處申訴平反。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符福山和相依為命的老伴 符福山和相依為命的老伴

1962年,符福山從文昌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當時的抱羅公社梅掛山國小任教。

1969年,符福山調入東風國小,擔任文娛教師,指導林晴、林會群等宣傳毛主席最新指示。

“姦污”事件

事件揭發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會群等揭發“姦污”自己,遭學校除名。

事件處理

1973年,文昌縣委組織部正式發文,宣布將符福山開除教師隊伍,林晴、林會群升入高中。

上訪“申冤”

1974年-1978年,符福山接連上訪“申冤”,於1978年寫承認書,承認“姦污”林晴。

1979年-2006年,繼續到各部門上訪,次數達300餘次。

2006年年底,3名“揭發”女生被逐一找到,寫證詞澄清當年“誣告”,希望調查真相。

2007年-2008年,政法委連同多個部門啟動調查,認定“符與林晴發生性關係”屬實。

2009年-2010年,符福山再次向海南省組織部、國家教育部上訪,要求“平反”。

2010年8月,符與文昌政法委簽訂《涉法涉訴救助協定》:政法委承認當年調查結論有失實之處,符上訪政法委負有一定責任;符同時領取5萬元救助,承諾不再上訪。

2010-2014年,符福山與“揭發”女生林晴、林會群等,要求再次調查真相,予以平反。

艱難之路

2004年符福山當年的學生符積炳在聽說其信訪遭遇後,深為同情,開始替他尋找當事人。

2005年2月12日,符積炳致電符福山,讓他到文昌市城區的某一個茶館見一個人。到了茶館後,符福山看到了符積炳和一個50歲左右的女人在等他,那個女人就是林會群。

她說出了當時的實際情況,原來是當時學校的領導教唆女學生,以推薦升學為由,讓學生編造被我強姦的罪行,陷害符福山,當聽聞事情的來龍去脈,感到既震驚又憤怒。

在符積炳的幫助下,當年稱“被強姦”的三個女學生被逐一找到。她們分別為:林晴、林會群、林慶菊。符福山和3人見面後獲知,當時被誣陷的經過幾乎一致:“由學校當時一位老師寫好揭發材料,然後再由學生抄寫一遍,摁上手印,就成了老師姦污學生的罪狀”。

2014年12月4日案發當事人談及具體“揭發”原因,林晴和林會群均稱:“文革”爆發後,當時的中學並沒有正規的高中招錄考試。為能被推薦上高中,她們聽從派系頭頭潘某的“教導”,抄材料揭發符福山姦污自己,以換取上高中的機會。

1969年,在參與揭發後,林會群稱自己和林晴都如願升上高中。但之後,她們兩人均背上了被姦污、亂搞男女關係的壞名聲,自己也成了這個事件的受害者。七十年代末,林晴與林會群兩人分別遠嫁到樂東黎族自治縣和昌江黎族自治縣。

30餘年過去,兩人都已嫁為人妻生兒育女。2006年,當聽聞符福山還活著,並為“姦污”一案信訪達三十餘年,林會群和林晴均表示願意站出來說出“真相”。

1973年,在文昌縣委組織部發出的(73)107號處分決定檔案中,3名被指遭符福山姦污的“女學生”中,除林晴、林會群、林慶菊外,還有林秋梅。不過林秋梅公開回應稱,自己並非學生,她因年齡和符福山相仿,符曾經向她求過婚,遭拒後就再也沒有發生來往過。在這份組織部發文的檔案中,她是被以學生的名義牽扯進來,自己並不知情 。

當事人愧疚

該謎案的真相調查進展,仍卡在1978年“符曾承認與林晴發生性關係”這一環節上。從最早的卷宗中獲悉,符被指在“山林里先後強姦林晴十八次之多,直到1969年下半年,符調出學校後才斷絕關係。”對此,如今反過來替師求平反的當事人林晴表示,當年的揭發全是“誣告 ”。

當事人林晴稱很對不起符老師,害了他一輩子。她願意等由司法機關牽頭,重新調查該案。而對符福山而言,他表示自己的要求並不高,只希望法務部門、教育部門在他有生之年,查清真相。如今,符福山仍保持著幾乎每天買一份報紙的習慣,他選擇性地閱讀每天的法治新聞,並將有涉及類似案情的新聞報導,剪下下來予以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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