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球堅

符球堅(1927—1968),又名符蘭弟,黎族任東方縣四區區長、東方縣法院院長、縣委常委、縣長、海南鋼鐵公司車間主任、公司常委委員、公司中心農場場長等職。

基本信息

簡介

出身於海南省昌江縣七差鄉重合村。幼年喪父,家境貧寒,10歲時給東方縣苗村人放牛,次年被賣到機構村一戶人家為嗣。

經歷

符球堅個性活躍、處事靈活,17歲受到進步思想影響,在昌感縣少數民族特別區武裝常備班當隊員。194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1月調任昌感特區差俄鄉任農會主任。

解放後於1950年11月至1952年10月先後在南方大學、廣東民院學習。1953年至1958年12月,先後任東方縣四區區長、東方縣法院院長、縣委常委、縣長等職。

1958年調任海南鋼鐵公司車間主任、公司常委委員、公司中心農場場長等職。

他為人謙和穩重,為官謹慎,不擺官架子,施政廉潔,經常走村串戶,了解民情,特別關心落後地區的生產和人民的疾苦。親自下鄉駐隊,指導黎族人民搞好農副業生產,發動農民參加城鄉貿易,增加經濟收入。七差公社機構村水利不過關,缺乏糧食,他到該鄉發動民眾挖井開溝、築壩攔河、引水灌田,還修建七差鄉小型水電站,供電照明、碾米加工。他體恤黎民,常給困難戶、患病者撫恤資助,有時取出家裡的貴重藥物(熊膽、猴膏)送給患者,得到黎族人民的信任。

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派性作孽,1968年7月,被造反派批鬥毆打致死。時年4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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