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型國有企業

邵寧指出競爭型國有企業應該政企分開更為徹底,政府既不應該干預企業的決策和內部事務,對此類企業也並無扶持幫助的義務,如寶鋼、中糧、一汽、中國建材等企業。 “競爭型國有企業在機制上更加市場化,要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面對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乃至破產退出的風險,”邵寧說。 邵寧表示,競爭型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式是依託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

概述

2011年12月10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在主題為“2012:制度進化與市場尊嚴”的 “2011中國企業領袖(第十屆)年會”上做了發言。在發言中,邵寧認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將使國企向兩個方向集中,這兩個方向分別為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和競爭領域的國有大企業。公益型國有企業“在中央層面包括如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公共運輸等方面的企業”;競爭型國有企業如寶鋼、中糧、一汽、中國建材等企業。

特點

邵寧指出競爭型國有企業應該政企分開更為徹底,政府既不應該干預企業的決策和內部事務,對此類企業也並無扶持幫助的義務,如寶鋼中糧、一汽、中國建材等企業。
“競爭型國有企業在機制上更加市場化,要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面對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乃至破產退出的風險,”邵寧說。
邵寧表示,競爭型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式是依託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國資委近年一直在推動國企整體上市工作,競爭型國有大企業最終的體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個規範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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