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寶谷

章寶谷(1807-1934),字秋白,上虞道墟人,清光緒十七年至二十五年(1891-1898)就河間府幕,民國十六年(1927)任河北財政廳財署參議,十七年(1928)代表河北省參加中央財政部編遣會議,十八年(1929)兼任直隸省銀行清理處處長。十九年(1930)退居。

基本信息

簡介

章寶谷(1807-1934),字秋白,上虞道墟人。弱冠赴保定讀律。

經歷

清光緒十七年至二十五年(1891-1898)就河間府幕。義和團起事,河間為軍事要衝,寶谷晝夜巡視,馬蹶墜跌折右腿,末嘗稍悔。後迭就直隸臬幕。清末多故,案牘較煩,子夜猶秉燭批閱平反之獄,計不勝數。民國初年任馮國璋軍署一等執法官,隨軍南下,適江陰兵變,焚掠淫殺七日夜,奉命剿撫,三日即克,授“文虎”獎章。後歷任陝西、安徽省政務廳長,因禁植罌粟、導植陝棉獲“嘉禾”獎章,致力於解決皖省財政、調停學潮,政聲斐然。民國十六年(1927)任河北財政廳財署參議,贊襄擘畫,建樹尤多。十七年(1928)代表河北省參加中央財政部編遣會議。十八年(1929)兼任直隸省銀行清理處處長。十九年(1930)退居林下,繼續為治蝗災、防盜匪、息鄰里糾紛效力。二十三年(1934)大旱,禾苗枯萎,供抽水機灌水,鄉民受惠匪淺 。是年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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