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立體線形設計(design of three-dimensional alignment)是指根據道路線形組合設計的要求,運用透視圖原理,以汽車操縱者高速行車時視覺的平順性和連續性為評判標準,線形要素幾何尺寸和整體形態的選定工作 。
立體線形基本透視形態
按道路平面和縱斷面要素的不同組合,立體線形有六種基本透視形態(圖1)。
線形設計要求
1.路線設計應使公路線形同地形、地物、景觀相協調,應使線形流暢、連續、視覺良好,保證行駛安全、舒適與經濟。
2.公路線形是由平、縱、橫三個面組成的立體形狀,選線時,必須綜合考慮平、縱、橫三個面的組合 。
3.同一設計速度的設計路段長度不宜過短,線形技術指標應儘量保持相對均衡。兩相鄰不同設計路段之間其技術指標應逐漸變化。
4.線形設計的要求與內容隨公路等級和設計速度的不同而異。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以及設計速度為≥60km/h的公路,應注重立體線形設計,儘量做到立體線形連續、指標均衡、景觀協調,使行駛視覺良好、安全舒適。設計速度愈高,線形設計所考慮的因素應愈周全。對於平原區高速公路還應避免長距離採用單調乏味的單一線形。
設計速度為≤40km/h的公路,首先應在保證行駛安全的前提下,正確地運用線形要素,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力求做到各種線形要素的合理組合,並儘量避免和減輕不利的組合,以提高服務質量。
5.線形設計除應從行駛力學上保證汽車行駛的安全、舒適,在營運上達到經濟、合理外,還應注重駕駛者的視覺、心理及生理方面的要求。
6.應根據設計條件儘量選用較高的技術指標,不應輕易採用技術指標的最小(或最大)值,並保持各種線形要素的均衡性、連續性,避免線形突變。
7.在路線交叉前後應儘可能採用技術指標較高的線形。
8.平面線形設計應結合地形、地物、地質、大型構造物(橋樑、互通立交、隧道)等不同特點,選用相應技術指標進行組合設計,應合理運用直線和曲線(圓曲線、迴旋線)線形要素,不得片面強調以直線或以曲線為主,或必須高於某一比例。
9.對立體線形應運用公路路線透視圖,或動態連續透視圖,或公路路線動態模擬系統進行檢驗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