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今年42歲的周某某是湖南湘鄉人,中專文化,曾在長沙歌廳做“跑場歌手”。周友平面容姣好,看似文弱的他,卻用上吊的方式,在長沙“玩”死了多名男性。自2009年10月11日起到11月26日,40多天的時間裡,先後有6名身材高大健碩的北方男子,在不同的酒店旅館中,以同樣的方式死於非命。警方調查發現,這些人的死亡都是因為玩一種追求窒息性快感的虐戀性遊戲,而他們共同的情人,就是周某某。
案發經過
2009年11月28日,周某某因涉嫌搶劫犯罪被刑拘,而後供述了殺人的犯罪事實。
長沙中院一審認為,周某某明知繩索上吊會發生死亡的後果,仍利用被害人願意玩性窒息遊戲的心理,矇騙被害人上吊,後不施救,放任其死亡或達到其殺死被害人的目的,先後殺死六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周友平繫纍犯(曾因搶劫被判刑),應當從重處罰。
2011年3月2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周友某某提出抗訴,認為被害人自願上吊,自己不是故意殺人。對於6起命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了其中兩起,其餘四起因證據不足,沒有認定。
湖南高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依法裁定核准了周某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並向長沙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