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條約

穿鼻條約

《穿鼻條約》是一個完全錯誤的概念,歷史上只存在一份《穿鼻草約》,是1840年時的欽差大臣兼兩廣總督琦善和當時英軍的負責人義律兩個人擬定的,這個草約,滿清政府是不承認的,英國政府也是不承認的,未經兩國政府承認的文本只能成為草約而不能叫做條約。

背景

他只留下少數軍隊封鎖廣州,自己率領大部分艦隻北上,在中途攻陷舟山群島上的定海縣(浙江舟山),建立補給站,然後直抵天津的外港大沽。旻寧這時候才大吃一驚,命直隸(河北省)總督倚善趕到天津談判。英國來勢兇猛,本來要展示它的炮火威力的,但駐紮在舟山群島的英軍得上了傳染病,已有很多人死亡,查理義律急於結束在北方的停留,於是他接受琦善所提的條件。

條約內容

一、清政府承諾處罰辦事不公平的林則徐。

二、清政府承諾再派大員到廣州,聽取英國商人的冤情。當查理義律和英國艦隊撤退後,旻寧對琦善竟以三寸不爛之舌,說退英夷,認為是天下奇才。於是把林則徐撤職,發配到邊遠的伊犁(新疆伊寧)充軍,任命琦善當欽差大臣兼兩廣總督,負責跟英國談判。

琦善實際上是一個飯桶,他於當年(一八四〇)十一月到廣州。查理義律向他提出的不是什麼英國商人的冤情,而是最後通牒,除了要求立即恢復自由貿易外,還要求割讓香港(廣東新安縣南部小島)作為貿易根據地。琦善既不敢答應,又不敢報告旻寧,唯有乞靈於中國“官場”上的傳統手段,推拖敷衍,盼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查理義律了解這種手段,他知道縱令談判一百年,也不能解決問題。 道光21年(公元1841年)一月,英軍發動攻擊,占領虎門、穿鼻兩個要塞,琦善束手無策,只好在英國所提的檔案上籤字,這就是《穿鼻條約》:

一 割讓香港給英國,但稅收仍歸中國。

二 補償沒收英國商人的鴉片價款銀幣六百萬兩。

三 承認中英兩國的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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