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空港街道辦事處位於北京市順義區。 空港街道辦事處:東至天柱東路、麗京花 園小區東側,與天竺地區辦事處接壤;南至溫榆河和麗斯花園、麗京花園小區南側,與朝陽區接壤;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協助街道領導開展工作,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及督查、催辦、組織協調職能。
2.負責辦事處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3.負責機關信息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保障工作。
4.負責便民電話工作。
5.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6.負責上傳下達及會議通知工作。
7.負責外來人員接待工作。
8.負責辦事處應急工作。
9.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10.負責套發工委、辦事處紅頭文等工作。
11.負責辦事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秘信息科
1.負責起草工委、辦事處的重要檔案、總結、計畫、報告等各種文字材料,及領導的重要講話。
2.負責書記辦公會、主任辦公會的會議記錄,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組織有關調研活動,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治辦
1.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工作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負責社會穩定工作以及節假日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反邪教工作。
2.負責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組織、檢查、宣傳、監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作;負責養犬宣傳、登記工作;負責轄區內預防煤氣中毒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檢查、宣傳工作。
城建科
1.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工作。
2.負責監督、協調、組織轄區各社區開展環境整治、愛國衛生、綠化美化、節約用水、防汛抗旱、掃雪鏟冰等工作。
3.負責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市政設施改造、動物防疫等工作,監督、查處環境污染等行為。
4.負責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相關工作。
物管辦
1.配合區住建委並在街道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指導街道各社區的物業管理活動。承辦對口單位安排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物業管理活動。
2.對轄區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進行協助、指導和監督。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指導性檔案正確指導、監督轄區各小區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及相關活動。
3.依法指導、監督物業企業日常服務行為。
4.根據物業糾紛的實際情況,協調相關科室進行調解處理。
5.指導居委會以多種形式教育、引導業主依法合理維權並履行義務。通過對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學習等多種方式讓業主正確的理解和認識,在維護自已的權益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
6.指導和監督各物業管理工作站對轄區內各物業企業進行考核、評分。
信訪辦
1.貫徹落實中央、市、區有關信訪工作指示精神。
2.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承辦上級交辦的信件。
3.負責接待民眾來訪來電,承辦上級交辦的來訪任務。
4.承辦區領導批示和上級機關交辦立案的信訪案件,並審查和反饋處理結果。
5.負責向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領導提供民眾來信來訪中反饋的重要信息。
6.維護轄區正常的信訪工作秩序。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科
1.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2.協助街道工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協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受理基層黨組織、黨員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和舉報。
4.調查處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或提出處理建議。
5.受理黨員、黨員領導幹部及行政幹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6.做好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宣傳、調研等工作。
7.定期開展基層所、站行風評議。
8.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9.負責一站式服務大廳、便民服務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工作。
10.負責與區委督查、區政府督查相關的工作,以及工委、辦事處督查工作。
11.完成區紀委和街道工委交給的其他工作。
文教體衛科
1.發展文化骨幹隊伍,組織開展不同形式的文藝演出和比賽;建設和完善文化活動場地和設施。
2.大力宣傳和推廣全民健身活動,開展群體性的體育比賽。
3.貫徹實施教育法律,為外來青少年學生入學辦理借讀手續。
4.制定街道構建學習型社會工作計畫,搞好街、居兩級成人文化學校建設,開展評選學習型組織、科室、社區、家庭等活動。
5.搞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督促街道協調各部門,確保轄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6.搞好轄區語言文字工作。
7.開展健康知識講座,普及宣傳傳染病、愛滋病、精神衛生等相關知識,嚴防傳染病的流行爆發。
8.向轄區涉藥單位和民眾宣傳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加強對轄區內醫療點、藥店等進行藥品監督檢查。
9.貫徹落實《紅十字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大力推進紅十字會工作,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
精神文明辦
1.逐步建設、管理、維護精神文明宣傳欄、電子屏,定期更換內容。
2.指導社區開展文明社區、和諧社區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十星文明戶、文明小使者等評選活動。
3.經常組織開展不同形式的精神文明宣傳活動,大力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活動。
4.建立科普示範基地和社區科普宣傳欄,廣泛開展科普進社區活動,普及科學知識,深入開展生活百科出一招等活動。
5.組織適齡青年服兵役、登記和發證,做好年度新兵體檢、政審和入伍工作,發動社區青年參加民兵組織和搶險分隊;監督民防工程管理使用,組織防空演練,確保緊急情況下居民安全。
公共服務科
1.負責落實國家、地區人口計畫生育政策。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宣傳、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協會工作。負責轄區內人口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轄區內外來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避孕藥具的發放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進行職業指導、就業援助、用工登記、求職登記、信息發布、查詢和政策諮詢服務。負責失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促進就業服務,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發布培訓信息、受理培訓登記,社會保險代辦。協助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社區社會保障工作者的業務進行指導,做好各類報表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相關部門安排的其他社會保障工作。
3.密切聯繫本轄區殘疾人,代表殘疾人利益,反映殘疾人要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協調聯繫各有關方面,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為殘疾人提供切實的服務。積極開展殘疾人康復和特殊教育工作,使殘疾人身體、文化水平和職業技能不斷提高。廣泛開展殘疾人文體活動,培養文體骨幹,不斷提高殘疾人文體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殘疾人資料檔案,掌握本轄區內殘疾人的全面情況。認真完成上級殘聯交辦的有關工作。
社區工作科
1.負責民政工作,包括雙擁優撫工作、社救工作、超轉工作、地退軍退工作、殯葬工作、老齡工作、社團工作、信訪工作等。
2.負責社區服務中心工作,包括發展各種便民項目,開拓社區服務新領域等。
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2.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3.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4.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5.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6.協助街道辦事處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辦事處的其他有關工作。
統計所
1.完成國家和區局的統計調查任務,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貫徹執行相關的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
2.監督檢查街道內企業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包括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市場及無住管單位的各種統計。
3.按照國家、區局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蒐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街道內企業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指導街道內企業有關單位和人員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
5.組織各單位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台帳制度,提供本街道的基本統計資料,作好統計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管好歷史統計資料檔案。
6.建立街道內企業的統計信息和統計分析工作,為領導提供街道內企業統計數據。
組織部
1.指導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工作。
2.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宣傳部
1.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宣傳、新聞、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
2.按照上級黨委宣傳部的部署、要求,制定落實宣傳思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
3.負責工委中心組學習的秘書工作。
4.負責內外宣傳工作,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繫,負責對外新聞報導和形象宣傳;辦好工作網站,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5.負責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6.負責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文化業務上指導文化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紀檢
1.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2.協助街道工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協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受理基層黨組織、黨員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和舉報。
4.調查處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或提出處理建議。
5.受理黨員、黨員領導幹部及行政幹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6.做好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宣傳、調研等工作。
7.定期開展基層所、站行風評議。
8.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9.負責一站式服務大廳、便民服務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工作。
10.完成區紀委和街道工委交給的其他工作。
工會
1.負責工會組織建設,發展工會會員。
2.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增強基層工會活力。
團委
1.組織全體社區團員和青年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2.宣傳、執行黨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全體社區青年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三個文明建設作貢獻。
3.教育全體社區團員和青年學習革命前輩,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與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4.了解和反映廣大團員與青年的思想、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5.指導基層團組織做好對要求入團青年的培養教育,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加強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加強對全社區團員的組織管理工作。
6.對團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團員的權力不受侵犯,表彰先進,執行團的紀律。
7.對全體社區團員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的發展對象;發展和培養青年中的優秀人才,推薦他們進入更重要的生產和工作崗位。
8.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新經濟組織和社區團的組織建設,發揮團員青年作用。
9.協助工委組織部門管理團幹部,加強對團幹部的選拔和培養,建立正規的培訓制度;建立和健全團幹部的考核制度;主動向有關黨組織推薦下級或同級團組織負責人人選,對團幹部的調動提出建議。
10.承辦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婦聯
1.廣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保護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婦女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
2.代表婦女參與有關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準監督,積極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3.團結、動員廣大婦女投身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事業,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大力推動社區文化建設。
4.教育、引導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抓好各類學習培訓,提高廣大婦女的素質,開展服務指導,推薦崗位,幫助婦女創業和再就業。
5.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掌握困難婦女家庭情況,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
6.開展“巾幗建功”、“和諧家庭”、“綠色家庭”、“三八紅旗獎章”等爭創活動。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管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街道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具體規章制度,研究提出完善本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街道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街道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5.承辦市區政府及市區政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