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以截擊、摧毀或阻滯、干擾敵空襲兵器為主要手段的防空。是抗擊敵人空襲,保衛國家領土不受侵犯,保衛重要目標安全和保存戰爭潛力的重要措施。主要由航空兵、地空飛彈兵、高射炮兵、電子對抗部隊等擔任。基本要求是:
合理部署和靈活運用兵力、兵器,以積極的戰役、戰鬥行動,盡遠攔截,連續打擊,直接將敵空襲兵器摧毀於空中,或採取有效技術措施,阻滯、干擾敵空襲兵器;適時組織各種形式、規模的空中突擊,將敵空襲兵力、兵器和重要保障設施摧毀於地面,削弱其空襲力量,破壞其空襲計畫。現代積極防空,更強調整體抗擊,積極反擊,空中截擊和空中突擊相結合,空中作戰與地面抗擊相結合,發揮整體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