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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民(al—Mu’min)相關信息
篤信伊斯蘭教者的稱謂。舊譯為“慕門”、“慕民”等。阿拉伯語音譯,意為“信仰者”、“歸信者”、“信教者”。凡表示信仰伊斯蘭教,並當眾朗誦“清真言”、“作證詞”者,即為穆斯林。其中信仰堅定,堅持宗教功修並恪守伊斯蘭教道德行為規範者即稱“穆民”。《古蘭經》中對穆民有多種提法:
①對誠信伊斯蘭教並嚴格履行五項功修以及其他教律者的稱謂。穆民的首要條件是“信教”,即有堅定的“伊瑪尼”。《古蘭經》中勸人行善、止人作惡、號召履行“五功”等經文之前,多用呼告語氣說:“信道的人們啊!”所用動詞“阿邁努”(Amanu)的主動名詞即“穆民”。在“伊瑪尼”的基礎上還應做到的有:“常常記念真主”(33:41),“順從真主及其使者”(8:20),履行五功(2:43、183,3:97),多做善事(16:90),為主道犧牲自己財產和生命(9:20),不吃重利(2:278),撫護孤兒(4:2),孝敬雙親(2:83),夫婦和美(4:19),親愛近鄰、遠鄰,款待旅客,寬待奴僕(4:36)等。
②泛指古代信仰真主的人。如:“易卜拉欣原來是一個表率,他服從真主,信奉正教,而且不是以物配主的”(16:120)“信教者、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並且行善的,將來在主那裡必得享受自己的報酬”(2:62)。
③指放棄多神教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而改宗伊斯蘭教信仰的人。“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他們就是你們的教胞”(9:11)。按教義,凡穆民在真主面前一律平等。真主曉示“凡穆民皆兄弟”(49:10)即體現這一涵義。④《古蘭經》第23章章名。中國穆斯林中亦有人把“穆民”這一章譯詞解釋為“隨從穆罕默德的教民”,即作為音意兼顧的稱謂來理解。(林松達應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