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檢驗員

種子檢驗員

種子檢驗員是指《種子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種子質量檢驗機構(簡稱檢驗機構)中從事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工作的人員。種子檢驗員是一種職業。 種子檢驗員分為扦樣員、室內檢驗員和田間檢驗員。扦樣員負責樣品扦取,室內檢驗員負責淨度、發芽率、水分等項目檢測,田間檢驗員負責品種真實性和品種純度的田間和小區種植鑑定。

基本信息

申請條件

種子檢驗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並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一)具有農學、生化或者相近專業中等專業技術學校畢業以上文化水平;

(二)從事種子檢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考核

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基礎知識包括《種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種子基礎知識,種子質量管理與控制知識等。專業技術知識根據檢驗員類別確定:扦樣員重點考核種子批的劃分、扦樣方法、分取方法、樣品管理等;室內檢驗員重點考核種子檢驗理論知識、種子檢驗規程、種子質量標準等;田間檢驗員重點考核田間檢驗方法、品種特徵特性、田間標準等。專業知識考核合格後進行操作技能考核。扦樣員技能考核內容包括樣品扦取和分取、扦樣器和分樣器的使用、樣品處置等;室內檢驗員包括檢驗儀器設備的操作與使用,淨度、發芽、品種純度等質量指標的檢驗技術操作等;田間檢驗員包括品種真實性的鑑別等。

操作技能考核

操作技能考核採用現場跟蹤考評,由考核管理機關組織考評小組按照考核崗位和考核大綱的要求進行。考評小組由不少於五人的相關專家組成。專家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種子檢驗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種子檢驗員從事種子質量檢驗技術工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標準,遵守檢驗機構的有關規定,提供準確、清晰、明確、客觀的檢驗數據。

資格註銷

種子檢驗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檢驗機構應當收回種子檢驗員證,並上報考核管理機關予以註銷: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參加定期審查的;

二、審查未通過並在規定期限內再次審查仍未通過的;

三、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連續兩年未從事種子檢驗工作或者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不再從事種子檢驗工作的。

申請者偽造學歷或資歷證明、違反考核紀律的,考核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或者確認其成績無效。已經取得檢驗員證的,考核管理機關取消其資格,收回其證書。申請者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種子檢驗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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