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宇

程建宇

她身患重病26年,曾經四度生命垂危,但她至今仍抱病堅守在一線,忘我地工作;她先後任職於多個檢察業務崗位,每到一處,她都以執法的公正和自身的廉明贏得了民眾的信任和稱讚,被譽為“民眾的保護神、百姓的貼心人”。她先後30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檢察官,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幹警”稱號,中共汝陽縣委、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先後作出了向她學習的決定。2010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她“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她,就是河南省汝陽縣人民檢察院女檢察官程建宇,她以出色的工作詮釋了生命的價值。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程建宇 程建宇

程建宇,身患系統性紅斑狼瘡24年,她不僅創造了一個醫學上的奇蹟,而且20餘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檢察官,先後榮獲河南省檢察院優秀內勤、優秀女檢察官、洛陽市“誠信標兵”、汝陽縣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人物事跡

今年47歲的程建宇1981年開始從事檢察工作。1984年4月,她在下鄉辦案途中,因受到風雨侵襲,加上多日勞累,高燒病倒,不幸患上嚴重的系統性紅斑狼瘡疾病。後來她的皮膚、關節、內臟等多個器官受到侵蝕,身體免疫力下降,四肢常常腫痛無力。患病26年來,醫院先後4次給她下達病危通知。但每一次,她都以頑強的毅力戰勝了死神,並義無反顧地回到工作崗位。

程建宇說:“我熱愛這份工作,多活一天就要多乾一點;我寧可倒在工作崗位上,絕不躺在病房裡。”

作為一個重症病人,她幾乎每天要服用激素抑制病情,每周都要輸液增強免疫力,但26年來,她始終頑強地工作、生活著,從不因自己是個病人而要求減輕工作任務、降低工作標準。

正是程建宇這種“工作療法”,創造了她生命和事業的雙重奇蹟。汝陽縣檢察院檢察長趙寶紅說,程建宇把檢察事業作為展示人生價值的舞台,把堅守崗位作為人生價值去追求,她用拚命地工作拉伸了生命的長度,以執著地追求拓展了生命的寬度。

縣檢察院幹警告訴記者,程建宇1985年冬住院治療,當她能下床走動後,就不顧醫生勸阻,毅然回到工作崗位。儘管身有病痛,但她對工作更加珍惜,熱情不減。為了查清案情,她經常和同事們一樣到鄉下調查取證,還曾拖著病體、拄著拐杖,翻越付店鎮火廟村兩架海拔2000米的大山,到現場了解案情。

1989年程建宇擔任監所科內勤,當時病情剛剛緩解,身體極度虛弱。她除了完成擔負的報表材料工作之外,還不顧疾病的困擾,堅持每天騎腳踏車到2公里外的看守所開展駐所檢察工作,風雨無阻;她還常到20多公里外的省第二勞教所詢問工作情況,並協助其他檢察幹警辦理了多起監所幹警違法犯罪案件。

縣檢察院政治處主任苗振華介紹,1999年初,程建宇主動要求到工作繁忙的偵查監督科工作,她的病情除正常的藥物控制外,每天還要輸液治療,但她從沒有因為疾病而影響工作。為了保證案件在檢察環節及時辦結,她經常白天加班加點工作,晚上才到醫院輸液。程建宇辦理的案件從沒有在批捕環節滯留耽擱,批捕準確率達到百分之百。在偵查監督科工作9年多,她先後辦理了700餘起、800餘人的刑事案件,成為洛陽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的辦案狀元。

汝陽縣檢察院檢察長趙寶紅和幹警們介紹,程建宇從事檢察工作29年來,先後在法紀、經濟、刑檢、監所、民行、偵查監督、控申等多個部門工作過,無論在哪個崗位,她總是乾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她始終嚴格要求自己,無論是辦理案件,還是做民眾工作,她都要求自己認真、用心、盡力。她常說:“用心做好每一項工作,是我的義務和責任。乾檢察工作,要對得起胸前閃光的檢徽。”

程建宇勇於承辦大案和疑難案件,對每一起案件都追求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檢驗。2003年5月,她辦理了社會反響強烈的王某、張某等6名青少年活埋15歲少年的案件。在審查批捕時,她發現公安機關提請的一名未成年聾啞人情節可疑。為了查清事實,她當即到看守所詳細詢問了6名犯罪嫌疑人,並聘請啞語教師當翻譯,詳細了解聾啞人王某在案件中的表現及所起的作用。又到被害人村莊調查落實有關情況,最後證實王某沒有參與共同犯罪。檢察院根據程建宇的意見,對王某作出不批捕的決定,避免了一起錯案發生。

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程建宇總要多一道“勸導、感化”程式,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人性化辦案方針,立足通過教育、挽救,給不慎失足者以改過自新的機會,力求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2007年7月,14歲的女孩王小小多次搶劫同校學生的錢物,當負責辦理此案的程建宇得知其家裡生活極其困難,都靠小小一人支撐時,她當即向院領導申請暫緩批捕的處罰決定,讓其家人嚴加管教,每周向程建宇匯報情況,考察兩個月後再作決定。兩年多過去了,王小小不僅迷途知返,她和她的母親還把程建宇當成了親人。

對於有冤難申、告狀無門的民眾,無論困難多大,程建宇都認真負責、一管到底,從不因害怕麻煩而置民眾的利益於不顧。2004年4月,她在下鄉覆核一起刑事案件時,得知小店鎮楊家渠村60歲農婦申娥的丈夫王某1998年被同村村民楊占和、楊建和兄弟二人毆打致死,兇手一直逍遙法外,申娥有冤難申。程建宇向院領導匯報後,又到公安機關詳細了解案情,建議儘快抓捕二名犯罪嫌疑人。一個月後,她接申娥電話得知犯罪嫌疑人躲藏地點後,馬上聯繫公安機關連夜將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此後,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二人無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受害者的冤情得到昭雪。

2009年4月,汝陽縣檢察院開通了以程建宇的名字命名的“建宇檢察服務民生熱線”。今年4月,程建宇被任命為縣檢察院黨組成員、群工專員。一年多來,程建宇總是熱心接待投訴或來訪的民眾,還經常利用辦案間隙,深入農村處理解決涉法涉訴案件。她成功化解了32起農村家庭矛盾糾紛,發現10餘起涉農案件線索,為商戶和企業提供了80餘次法律諮詢服務。縣委領導稱讚說:“建宇同志不僅是辦案能手,還是調處矛盾、維護穩定的能手。”

汝陽縣檢察院檢察長趙寶紅說,在工作中,程建宇堅持克己奉公,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她更看重的是檢察官的責任。

在辦案過程中,程建宇難免會遇到找她說情的親朋好友,也有人送過禮、送過錢,但她做到了不為金錢所誘惑、不為人情所動搖。儘管治病用藥很需要錢,但她說:“拿金錢做交易的事,我絕不乾;秉公執法、兩袖清風,使我的人生淡定從容。”

2003年夏天的一個晚上,由於病情發作,程建宇在家中輸液。一位親戚帶一名婦女來到她家,說:“她的兒子年幼無知,犯了罪,案件就在你手中,放他一馬,她會報答你的。”臨走,這名婦女掏出一個信封放在茶几上說:“你治病需要錢,這兩千元,是一點心意。”程建宇立即把錢還給她,對那位親戚說:“這樣做,害了她自己,也害了我們,你千萬別讓她再幹這種傻事。”

因為疾病,程建宇的家庭收入很大一部分都成了她的醫藥費,日子經常過得緊巴巴的。但20多年來,無論生活有多窘迫,藥費有多昂貴,程建宇始終堅持依法辦案、秉公執法,多次拒收當事人送來的款物,儘管也得罪過不少親朋好友,卻贏得了廣大民眾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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