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程幼澤、綽號“程三”,先後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1984年4月,他因犯搶劫罪被晉東南地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獲釋。1996年12月,他因犯流氓罪、搶劫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賭博罪被山西高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6年獲釋。
2009年10月,程幼澤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16日,晉城中院以“程幼澤在監獄服刑改造期間,認罪悔罪,遵守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受到1次監獄記功,5次表揚獎勵,2次嘉獎”為由,裁定對其減去余刑。
5月23日,程幼澤刑滿釋放。之後發生高調出獄事件,他被刑拘,再被批捕。
人物家庭
1989年,程幼敏與程幼澤兩人就結婚了。他們結婚這28年來,三兒又斷斷續續進去兩次。程幼澤被民警帶走當天下午,張麗娜便收到了拘留證。人物事件
囂張氣焰
2016年5月23日,在山西晉城監獄服刑的“黑社會老大”程幼澤刑滿釋放,上百名社會閒雜人員列隊放鞭炮迎接,大擺筵席,視頻流傳到網路上引起眾怒。山西警方行動迅速,26日即將程幼澤刑事拘留,同時抓獲了9名違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偵辦
2016年6月1日下午,山西晉城市公安局透露,晉城監獄刑滿釋放人員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截至目前共抓獲包括程幼澤在內的14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晉城警方稱,該局查明了程幼澤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案件正在依法偵辦中。批准逮捕
2016年6月8日,犯罪嫌疑人程幼澤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晉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開庭審理
2016年10月9日晚,從程幼澤的代理律師朱孝頂處獲悉,晉城陽城縣法院於10月18日開庭審理本案。程幼澤因高調出獄受到關注。陽城檢察院查明,2016年5月23日,山西晉城監獄,上百名人員、50餘輛車前往監獄迎接程幼澤。11時30分許,身著白色唐裝的程幼澤走出監區後,多人簇擁其身後,有著黑衣的男子列隊道路兩旁,並燃放禮花炮、鞭炮迎接。當日中午,程幼澤與迎接其出獄的人員在酒店聚餐慶祝。隨後,迎接程幼澤出獄的相關視頻被微博、貼吧等轉發。
9月23日,陽城縣檢察院以程幼澤等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陽城縣檢察指控,2016年5月,程幼澤在出獄前,多次通過晉城監獄獄警傳遞訊息、違規安排會見等方式,與劉欣等人多次聯繫,商量為其組織出獄迎接儀式。根據程幼澤的意圖,劉欣、蒙廣錄等人策劃安排迎接事宜。
陽城縣檢察院認為,迎接程幼澤出獄的人員、車輛在監獄附近長時間聚集,大量擺放及燃放鞭炮、禮花炮,監獄獄警多次要求其解散均被拒絕,上述行為導致監獄附近秩序混亂,嚴重干擾了監獄的正常工作秩序,嚴重影響了周邊醫院、學校、幼稚園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學和生活秩序,應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程幼澤等人刑責。
據晉城中院於2016年6月8日作出的裁定顯示,在程幼澤被批捕當天,該院裁定撤銷之前對其減刑的裁定。
再次審理
2016年12月14日至18日,程幼澤高調出獄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經連續開庭五日,至12月18日下午庭審結束,經合議庭合議後,另行宣判。檢方指控,2016年5月23日,180餘名人員、50餘輛車前往晉城監獄迎接當天出獄的程幼澤,黑衣男子列隊、鞭炮迎接、擺宴聚餐。
檢方指控,出獄迎接儀式是程幼澤在出獄前,多次通過晉城監獄獄警傳遞訊息、違規安排會見等方式,與人商量組織的。迎接儀式導致監獄附近秩序混亂,嚴重干擾了監獄的正常工作秩序,嚴重影響了周邊醫院、學校、幼稚園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學和生活秩序。
此前程幼澤被山西省高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減刑後,程幼澤5月23日刑滿出獄。但在程幼澤因此案再次被批捕的6月8日當天,晉城中院裁定撤銷此前對程幼澤的減刑,理由是其在監獄服刑期間有使用行動電話的情況,屬重大違反監規的行為。
檢方認為,程幼澤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五年內再次犯罪,構成累犯應從重處罰,程幼澤不認罪,應從重處罰。
公開宣判
2017年7月13日,該案在山西省陽城縣法院一審公開宣判,14名被告人均被認定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刑。其中,程幼澤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院將其犯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程幼澤表示不服判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