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7年7月17日,一個體重3500克的男孩在青島婦幼保健院出生,健康、有勁,預示著這個孩子會有強壯的體魄。身為青島市第24中學退休教師的聶毓祥,仍然記得他的第一個孩子出生時的情景。他為長子起名:聶磊。因為教師母親的關係,聶磊國小畢業後順理成章到青島一中就讀。生活上未曾享受父母過多關愛,卻在學校享受“教師子女”的嚴格照看;唯一疼愛他的爺爺,卻無法在學業上對聶磊有所幫助。聶磊於是成為讓大人頭疼的“野孩子”。
20世紀90年代以房地產業起家,後建立了以房地產為主業並涉足遊戲、娛樂、投資等多元化領域,成為青島“知名人士”。多年來犯下多起罪行,2012年6月19日,山東省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聶磊黑社會案”,維持死刑原判。
搶劫1.3元的少年犯國中畢業後,聶磊放棄了學業。時值80年代初,青島市即墨路小商品市場剛建成不久,已小有名氣,這個簡陋的路邊市場,常被和北京秀水街、上海城隍廟、武漢漢正街相提並論。聶磊常和一幫志同道合的“兄弟”在即墨路市場四處閒逛,遊手好閒、道貌岸然,成了名符其實的街頭小混混。一天,聶磊在街上閒逛,他看到三個和自己年齡差不多大的孩子在爭吵:兩個四方區的孩子向一個市北區浮山後的孩子索要錢財,浮山後的孩子手裡只有1.35元。聶磊湊上前說,“給他留5分錢坐車,其餘的我們拿走”。不久,浮山後孩子的家屬和親戚聯合起來向市區大隊報了警,聶磊被帶到了派出所,一進門就被銬上了手銬。那時正值全國“嚴打”,要求大大小小的一切案件需“從重從快”處理,不讓請律師。1983年9月,該案宣判:因犯搶劫罪,聶磊被判刑6年,兩個四方區的孩子分別被判7年和8年。宣判後,聶磊等被命令頭頂大牌子,上街遊行示眾。聶毓祥夫婦不斷提交申述材料,兩年後,聶磊被改判拘役六個月。聶毓祥還記得,在王村少管所,拿到簽過字的法院判決書,聶磊衝著在場的法官大聲質問:“你們原來憑什麼判我有罪?!”這一年,聶磊18歲。
1986年,“嚴打”第三戰役剛開始,聶磊參加了市南區南村路附近的“幸福樓”的一場鬥毆,雙方最終都被勞教。聶磊被判處勞動教養三年。從勞教所出來後,聶磊成為一個待業青年。看到青島港務局在招工,聶毓祥就去找在港務局工作的同學,同學們將聶磊引薦給面試主考人員。但是面試主考人員沒有將聶磊直接招入,他們嚴格、仔細地審查了聶磊的資料,發現聶磊有“前科”,婉拒。
沒有選擇,聶磊開始在即墨路商場做服裝、日用品和鞋的銷售,聶磊負責銷售,妹妹進貨。每天晚上回來,聶毓祥幫助記賬。1992年,聶磊等青島商販去溫州進貨,因爭執發生鬥毆,聶磊一夥人把對方一個人綁起來,掠走財物。他終因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後因在監獄工作時手臂被燙傷,保外就醫。很快,聶磊由於表現良好被提前釋放出獄。
十年間,25歲的聶磊三次入獄,但與他相識的人對他的評價卻出人意料:他一米八的個頭,文弱書生,不太會打架,但是講義氣,朋友多,聰明冷靜。這種性格使聶磊在獄中也結識了不少朋友,他們後來成為聶磊黑社會團伙的骨幹。
從鞋販到房產商1995年前後,經朋友介紹,聶磊的妹妹聶卉和當時開飯店的姜元相識。據聶案起訴書,姜元在聶磊涉黑案中被列為二號人物。1997年,即墨路商場正式“退路進室”。據知情人透露,此前兩年,聶磊主要精力已經不放在賣鞋和日用品上了。2000年前後,聶磊在易州路與他人合夥經營“即墨路鞋城”。此時,聶磊已積累了幾十萬元資金,他開始尋找其他賺錢的行當。
20世紀90年代,受全國房地產開發熱的影響,青島房地產也異常火爆。據報導,90年代初期,青島已經有800餘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聶磊也把目光也投向了房地產業。不久,聶磊與在銀行工作的劉峰玉相識。劉峰玉畢業於山東大學數學系,頭腦精明。聶磊與之相識不久,就成立了青島群力置業有限公司。在對聶磊的起訴書中,劉峰玉被列為該犯罪組織骨幹成員。
幾年之後,他又成立了青島祥隆置業公司和青島明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還利用父親的關係,和父親的一位學生——青島住宅公司的王姓負責人運作項目。聶磊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有如意小區、徐州路專家公寓樓、明珠新村、青島火車站的如意大廈、翡翠花園別墅、悅海豪庭、市郊中型賓館等項目。
房地產業為聶磊積累了巨額財富。更關鍵的是,聶磊也成功地從默默無聞的商場小鞋販,轉型為“知名”房地產商。自此,他開始能夠接觸到青島的各路頭面人物。
“聶磊公司”聶磊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開始涉足娛樂場所。1998年前,聶磊已經擁有“震泰遊戲廳”“紅星娛樂城”“福滿多娛樂城”等多個遊戲場所。名為遊戲廳,實為賭場。
這種景象應該沒有持續太久。2000年夏天,國務院辦公廳部署了在全國開展加強娛樂服務場所管理,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賭博等社會醜惡現象的專項行動。同年9月,山東省公安廳原副廳長、青島市公安局長萬國忠,因屬下和其在公安系統的兒子將警方掃黃行蹤透露給涉案夜總會,被迫引咎辭職。不久,萬國忠被“雙規”,帶離青島審查,當月底,自殺身亡。據《中國新聞周刊》調查,聶磊當時沒有受到牽連。但萬國忠事發後,“百家樂”“老虎鬥”等賭具很快在聶磊的場子裡消失。萬國忠案後,青島賭場一掃而空。但通過經營賭場,聶磊不僅獲得大筆收入,而且進一步加強了與警界的關係。
犯罪通緝
姓 名: 聶磊
方言口音:青島口音
性 別: 男
出生日期: 1967年7月17日
身份證號: 370202196707170017
身 高: 1.80米其它證件: 610422196707173636
通緝日期: 2010年6月23日
通緝編號: 公緝37號
曾用姓名: 張瀧
戶籍住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139號3號樓1單元201戶
人物落網
2010年9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青島公安機關經過深入調查、縝密偵查,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截至9月7日,該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餘名成員已被抓獲歸案。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該犯罪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組織賣淫,販毒,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
利益鏈條
2011年9月29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局長於國銘和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馮越 欣在全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上被紀檢人員當場帶走。10月21日,經青島警方證實,上述兩名落馬的公安局長為以聶磊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法違紀;其涉嫌犯罪問題,有關部門正在依法調查處理。
青島警方10月21日發布的通報,經一年多深入調查和縝密偵查,以聶磊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終被摧毀。隨著盤踞青島多年的這顆“毒瘤”被剷除,其複雜的利益關係網逐步呈現,長期為其充當“保護傘”的公安幹警逐一落馬。他們中有刑警、特警、看守所民警,甚至有曾經的“青島市十大傑出青年”。
青島市公安機關介紹,自2010年以來,青島市公安機關通過偵辦聶磊涉黑案件,協助和配合紀檢、檢察機關查處了青島市公安隊伍中的涉及違法違紀和“保護傘”的問題。截止目前,共有14名公安民警被查處,其中包括 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長於國銘、原李滄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對於他們的涉嫌犯罪問題,有關部門正在依法調查處理。
涉案官員
浮出水面
2012年2月21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在山東省兩會上披露,備受關注的青島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護傘”被查處。
涉案官員
張葵,女,青島市市南區政法委副書記。
馮越欣,男,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區分局原局長。
單果濰,男,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區分局原局長。
於國銘,男,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區分局原局長。
陳鵬,男,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王曉青,男,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葛強,男,青島市市北區治安大隊大隊長;
辛克水,男,青島市市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胡良才,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局長;楊加平,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副局長王林良(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領刑十四年,其妻子因同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楊玉亭(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市南分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王東(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市南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大隊長韓進傑(在此前擔任青島市公安局香港中路派出所所長期間,收受聶磊團伙人民幣總計16萬元,分別為其在經營場所監管、行政處罰監督、刑事案件偵查等方面為其謀取利益,韓因受賄罪被判刑十年);2011年,雲南路派出所所長張業磊自殺身亡。
檢舉揭發
2010年10月,時任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長的單果濰被任命為負責抓捕聶磊犯罪團伙的主要負責人。
在聶磊案二審開庭前,單果濰被有關部門帶走接受調查。這是聶磊案件中青島警方第三批次“落馬”的高級警官。
一參與該案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聶磊在看守所舉報了單果濰收受賄賂。這一訊息得到了聶磊二審代理律師張宇鵬的確認。“聶磊舉報單果濰接受一商人的一套房子。”
據了解,這套位於燕島國際的房子屬於青島市為數不多的高檔公寓,目前市場價格超過30000元/平方米。
公開信息顯示,該樓盤2005年開盤,2008年入住,戶型面積均是在139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由於燕島國際位於青島中央商務區、中央生活區、中央政治區三區集合之地,在家鳥瞰“奧運帆船賽場”,被譽為青島東部絕無僅有的黃金地塊。
張宇鵬表示,針對聶磊的舉報,山東省反貪局曾出具書面材料顯示,單果濰在燕島國際擁有兩套公寓,一套寫在兒子名下,一套寫在妻子名下,繳納房款人為單果濰的妻子藏玉(音,下同)。藏玉曾擔任青島市公安局紀委辦公室主任。
帶隊抓捕聶磊的“打黑英雄”單果濰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單果濰曾先後擔任青島市市南區公安分局局長、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隊長等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