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09年3月18日凌晨,有人舉報在北京昆玉河發現了一具女屍.2009年3月27日,警方在<法制進行時>等媒體上播出了征尋線索的新聞。節目播出第二天,一位觀眾給海淀公安分局的民警打來了電話.那位觀眾說死者穿著的褲子是一個舞團的隊服,因為是定做的,所以在市面上買不到,所以她特別肯定死者應該是她認識的王某,警方以此定位了被害人的身份。而且這名觀眾還給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王某與舞團里一個叫程幸的男子間存在曖昧關係,但最近一直吵架,原因是程幸屢次提出分手。
2009年3月29日,偵查員在程幸的暫住地找到了他。經過短暫的審訊,程幸很快便交代了殺害王某的犯罪事實。2009年初,程幸在舞蹈課上認識了22歲的王某,雖然當時程幸已經有了女朋友,但他依舊和王某發生了關係。據程幸交代,他當初只是和王某逢場作戲,隨便玩玩,沒想到這卻成為了對方要挾他的把柄。
程幸表示被害人多次揚言要將他們之間的關係公之與眾,而他不想讓他真正的女朋友知道.案發當晚程幸拿出一把刀對被害人進行恐嚇.程幸表示只是想嚇唬嚇唬她,就捅了一刀. "後來她還跟我叫狠,我煩了就把她推河裡了。"
結果
據辦案的民警反映,程幸在殺人之後一直都泰然自若,面對偵查員,他也沒有任何驚慌.似乎對於他來說,生死沒有任何概念,殺掉王某隻是清除了一個障礙,抹除了一道痕跡。程幸竟然還問了偵查員這樣一句話“我什麼時候可以出去?"
著名法制節目主持人徐滔曾在部落格中談及此案,在文章結尾時語重心長的寫到:無論年紀多小,無論生活在什麼時代,最起碼的生活準則還是應該有的。對生活對生命還是得有一定的敬畏,否則就會受到結結實實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