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稅務機構設有國家稅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地、市、縣稅務局。另外,為配合開發海洋石油,加強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國家稅務局還設有中國海洋石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是稅務機關的中央機構,屬國務院領導,為國務院直屬局級機構,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它負責組織管理全國的稅務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是稅務機關的地方機構,它在國家稅務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區的稅務工作。市、縣稅務局在上級稅務機關領導下,負責組織管理本地區的稅務工作。稅務所是縣、市稅務局的派出機構,負責管理所轄地區的稅務工作。
2018年7月20日,所有縣級和鄉鎮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縣鄉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標誌著全國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分步合併和相應掛牌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