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暴力集團犯罪案。從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間,張君單獨或組織指揮其同夥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公然持槍持械搶劫殺人,有組織、有計畫地製造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共有28人死於他們的槍械之下,有價值536餘萬元的國家和人民財物落入了他們魔爪。
為了實施搶劫,張君勾搭上已經快50歲、“頭腦簡單,膽子大”的秦直碧做自己的情婦,並很快使她成為自己的同夥。
秦直碧矮矮胖胖,留著個“媽媽頭”,被抓後一直苦著一張“老臉”,怎么看也不能把她和年輕強悍的張君聯繫起來。但這個女人與張君“勾搭”上後就像迎來了人生的第二個春天,她不僅痴迷地愛上了這個比她小16歲的“弟弟”,而且還死心塌地隨張君衝鋒陷陣,赴湯蹈火。
1995年12月22日18時30分,地處沙坪壩鬧市的重慶友誼華僑商店沙區分店,購物的人群熙熙攘攘,一派繁忙景象。“不許吼!”人們突然聽到一聲叫喊,循聲望去,發現黃金首飾櫃的女營業員被一個高個男子用槍指著頭,未等她反應過來,一矮個“男子”衝進櫃檯,就往馬桶包里裝金銀首飾。此次搶劫中,矮個“男子”便是秦直碧。秦直碧已經快50歲了,但“頭腦簡單,膽子大”, 張君於是就勾搭上她作自己的情婦,並很快使她成為自己的同夥。
結果
2001年,秦直碧(女)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運輸槍枝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