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私塾是舊時私人所辦的學校,是私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私塾是東亞傳統社會的教育機構,也叫私學、民學、書館、私塾,或學堂;私塾大多由讀書人、秀才等私人開辦,由教書的人在自宅設立,入學者多系六歲至八歲孩童,由學生繳交束脩,富家門第則獨力延師授課,或由鄉井合貲開課,其教學宗旨主要是啟蒙識字,讀書內容多半與科考有關,包括四書,詩、書、易、和左傳;年齡較大者,則讀古文,習字,作詩文,修業年限視各人需要而定。
私塾通常教些人文的修養以及與科舉考試相關的學問,包括從以識字啟蒙教育為主的三字經、千字文,人文基礎以及考試必考的四書五經,生活修養方面的禮樂、以及能表現個人文學能力的詩文等等。
種類
私塾有多種:有塾師自己辦的教館、學館、村校,有地主、商人設立的家塾,還有屬於用祠堂、廟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興辦的義塾。私塾是私家學塾的簡稱,古代很少把“私”和“塾”兩個字直接連起來使用。私塾成為一個社會常用辭彙是近代以後的事情,以示與官立或公立新式學堂的區別。古人稱私塾為學塾、教館、書房、書屋、鄉塾、家塾,等等,這些字眼都帶有幾分文雅氣或親情味。私塾學生既有兒童,也有成年人。按照施教程度,人們把私塾分成蒙館和經館兩類。蒙館的學生由兒童組成,重在識字;經館的學生以成年人為主,大多忙於舉業。根據私塾的設定情況,清末學部把私塾分為義塾、族塾、家塾和自設館。義塾帶有免費教育的性質,以出身清貧家庭的子弟作為施教對象。族塾依靠族產支撐,屬於宗族內部辦學。族塾往往設在宗祠內,不招收外姓兒童。富家大戶聘請名師宿儒在家專門教授自己的子女,這種私塾稱為家塾。自設館是塾師自行設館招生的私塾,不拘姓氏。過去,私塾多為蒙學程度,以自設館為最多。塾師文化水平懸殊,他們當中既有像蒲松齡、鄭板橋那樣的文化名人,也有不少粗通文墨的腐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