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相成

禮樂相成是《禮記》闡述的美學思想。指禮與樂應當並用,二者相輔相成,《札記·禮器》:“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之至也.”古代天子、諸侯於祭祀、朝賀、宴享活動中,奏樂與演禮相伴而行,禮儀舉行的過程即音樂演奏的過程。《禮記》還從禮、樂的哲學屬性、社會功用上論述了兩者的相互影響與作用。認為,禮與樂在哲學上分屬於陰陽一對範疇,“樂由陽來者也,禮由陰作者也”(《禮記·郊特牲》),陰陽和合,禮樂相成。

在社會功用上,認為札可以節事,樂可以導志,“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樂記·樂本》)。禮與樂兩者應當兼達,不可偏廢。“達於札而不達于樂,謂之素;達于樂而不達於禮,謂之偏。”(《禮記·仲尼燕居》)南宋鄭樵對這一美學思想作了更為明確的闡發,指出:“禮樂相須以為用,禮非樂不行,樂非禮不舉。”(《通志·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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