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表》是福建省交通廳於2014年全省發布的道理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表。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表

1違反機動車號牌管理規定

違法行為代碼 違法行為名稱 違反義務條款 處罰依據 罰款 標準 其它
並處及 強制措施 記分
1違反機動車號牌管理規定
5002 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1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601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6
5602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 法第16條第4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6
1614.1 安裝、噴塗、貼上影響號牌識別等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省辦法第6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項 警告 6
1614.2 安裝、噴塗、貼上影響號牌識別等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省辦法第6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項 200 6
1615.1 安裝、噴塗、貼上影響號牌識別等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省辦法第6條第2項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項 警告 6
1615.2 安裝、噴塗、貼上影響號牌識別等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省辦法第6條第2項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項 200 6
1616.1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3項 警告 6
1616.2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3項 20 6
1616.3 不按規定放置臨時行駛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3項 警告 6
1616.4 不按規定放置臨時行駛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3項 20 6
1613.1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項 警告 扣留車輛 6
1613.2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法第11條第2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項 200 扣留車輛 6
5038.1 外省籍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 條例第13條第1款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警告
5038.2 外省籍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 條例第13條第1款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150
5038.3 本省籍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未用反光材料噴塗、貼上放大的牌號 條例第13條第1款 省辦法第9條第1項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警告
5038.4 本省籍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未用反光材料噴塗、貼上放大的牌號 條例第13條第1款 省辦法第9條第1項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150
7001.1 本省籍大型載客汽車、低速汽車未用反光材料噴塗、貼上放大的牌號 省辦法第9條第1項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警告
7001.2 本省籍大型載客汽車、低速汽車未用反光材料噴塗、貼上放大的牌號 省辦法第9條第1項 省辦法第70條第4項 150

2違反機動車證件管理規定

2違反機動車證件管理規定
5001 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1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003 偽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1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007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5009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3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法第16條第4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5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法第16條第4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1109.1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項 警告 應當扣留車輛 1
1109.2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項 20 應當扣留車輛 1

3違反機動車強制保險規定

3違反機動車強制保險規定
5005 偽造、變造機動車保險標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1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1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保險標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7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保險標誌 法第16條第4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1017 不按規定投保機車第三者責任險 法第17條 法第98條第1款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最低限額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 扣留車輛
1108.1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警告 扣留車輛 1
1108.2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20 扣留車輛 1

4違反機動車檢驗管理規定

4違反機動車檢驗管理規定
5004 偽造、變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1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0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法第16條第3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6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法第16條第4項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3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1071.1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警告 扣留車輛
1071.2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法第11條第1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20 扣留車輛
1340.1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法第13條第1款 條例第16條 省辦法第11條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警告 扣留車輛 3
1340.2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法第13條第1款 條例第16條 省辦法第11條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2項 20 扣留車輛 3
5044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結果 條例第15條第1款 法第94條第2款 省辦法第10條第2款 省辦法第78條 檢驗費用10倍罰款 撤銷檢驗資格

5違反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

5違反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
5006 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 法第19條第2款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6條第2項 2000 收繳、扣留車輛
5012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法第19條第2款 法第96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5項 1500 收繳、扣留車輛
1005.1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 法第19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2條第6項 15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車輛
1005.2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 法第19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2條第1項 3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車輛
1006.1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 法第19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6項 15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1006.2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 法第19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2條第1項 3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1709.1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汽車 法第19條第4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6項 15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12
1709.2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車類機動車 法第19條第4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2條第1項 3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12
1610.1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汽車 條例第28條 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6項 15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6
1610.2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 省辦法第72條第1項 3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 6
1007.1 把汽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4條第1項 1000 可以並處吊銷
1007.2 把非汽車類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4項 500 可以並處吊銷
1008.1 把汽車交給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4條第1項 1000 可以並處吊銷
1008.2 把非汽車類機動車交給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4項 500 可以並處吊銷
1009.1 把汽車交給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4條第1項 1000 可以並處吊銷
1009.2 把非汽車類機動車交給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 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4項 500 可以並處吊銷
1010.1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6項 警告
1010.2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6項 150
1013.1 駕駛證丟失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6條第4項 警告
1013.2 駕駛證丟失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6條第4項 20
1014.1 駕駛證損毀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6條第4項 警告
1014.2 駕駛證損毀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6條第4項 20
1015.1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6項 警告
1015.2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6項 150
1110.1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法第19條第4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項 警告 應當扣留車輛 1
1110.2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法第19條第4款 法第9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項 20 應當扣留車輛 1
1082 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法第19條第1款 法第90條 200
5041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條例第103條 撤銷許可、3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016 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28條 法第90條 200 扣留駕駛證

6違反警報器及標誌燈具管理規定

6違反警報器及標誌燈具管理規定
1011 非法安裝警報器 法第15條第1款 法第97條 省辦法第74條第4項 1000 強制拆除並收繳
1012 非法安裝標誌燈具 法第15條第1款 法第97條 省辦法第74條第4項 1000 強制拆除並收繳
1055.1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 法第53條第2款 條例第6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3項 警告
1055.2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 法第53條第2款 條例第6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3項 150
1056.1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標誌燈具 法第53條第2款 條例第6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3項 警告
1056.2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標誌燈具 法第53條第2款 條例第6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3項 150

7違反安全設施規定

7違反安全設施規定
1072.1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警告
1072.2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200
1072.3 汽車(三輪汽車除外)上道路行駛未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滅火器、三角警告牌 省辦法第6條第1款 省辦法第67條第5項 警告
1072.4 汽車(三輪汽車除外)上道路行駛未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滅火器、三角警告牌 省辦法第6條第1款 省辦法第67條第5項 50
1040.1 機動車噴塗、貼上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條例第13條第3款 省辦法第8條 省辦法第70條第5項 警告
1040.2 機動車噴塗、貼上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條例第13條第3款 省辦法第8條 省辦法第70條第5項 150
5030.1 除特種車輛外其他機動車噴塗特種車專用或與其相類似的標誌圖案 法第15條第1款 省辦法第70條第6項 警告
5030.2 除特種車輛外其他機動車噴塗特種車專用或與其相類似的標誌圖案 法第15條第1款 省辦法第70條第6項 150
1072.5 貨車或者掛車未按規定設定反游標識 省辦法第7條 省辦法第70條第1項 警告
1072.6 貨車或者掛車未按規定設定反游標識 省辦法第7條 省辦法第70條第1項 150
1072.7 貨車或者掛車未按規定設定側面和後下部防護裝置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警告
1072.8 貨車或者掛車未按規定設定側面和後下部防護裝置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200
1073.1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警告
1073.2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 法第2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項 200
7002.1 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或者行駛記錄儀不能正常運行 條例第14條 省辦法第70條第2項 警告
7002.2 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或者行駛記錄儀不能正常運行 條例第14條 省辦法第70條第2項 150
7003.1 本省籍大型、中型營運載客汽車和低速汽車、營運載貨汽車的駕駛室兩側未按規定噴塗核定載客人數或者核定載質量 省辦法第9條第2項 省辦法第70條第3項 警告
7003.2 本省籍大型、中型營運載客汽車和低速汽車、營運載貨汽車的駕駛室兩側未按規定噴塗核定載客人數或者核定載質量 省辦法第9條第2項 省辦法第70條第3項 150
7004.1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裝置或者安裝影響交通安全的燈光裝置 省辦法第6條第3款 省辦法第71條第5項 警告 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7004.2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裝置或者安裝影響交通安全的燈光裝置 省辦法第6條第3款 省辦法第71條第5項 200 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5019 故意損毀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 法第28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7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2項 1500 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
5020 故意移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 法第28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7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2項 1500 可以拘留15天以下
5021.1 故意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 法第28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7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2項 1500 可以拘留15天以下
5021.2 擅自設定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 法第28條第1款 法第99條第1款第7項、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2項 1500
7005 在道路範圍內擅自設定停車泊位、出租汽車臨時停靠站(點)或者設定障礙影響車輛在停車泊位內停放 省辦法第27條第3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3項 1500
5024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定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拒不排除障礙 法第28條第2款 法第106條 省辦法第75條14項 1500 強制排除妨礙
5025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定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 法第28條第2款 法第106條 責令排除妨礙

8違反學(實)習駕駛人管理規定

8違反學(實)習駕駛人管理規定
1065.1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7項 警告
1065.2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7項 150
1066.1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7項 警告
1066.2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7項 150
1069.1 使用教練車時有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乘坐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8項 警告
1069.2 使用教練車時有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乘坐 條例第20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8項 150
1233.1 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警告 2
1233.2 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150 2
1234.1 實習期內駕駛營運客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警告 2
1234.2 實習期內駕駛營運客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150 2
1235.1 實習期內駕駛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警告 2
1235.2 實習期內駕駛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150 2
1236.1 實習期內駕駛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警告 2
1236.2 實習期內駕駛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150 2
1237.1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警告 2
1237.2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2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9項 150 2
1070.1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在車身後部貼上或懸掛實習標誌 條例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9條第3項 法第90條 警告
1070.2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在車身後部貼上或懸掛實習標誌 條例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9條第3項 法第90條 150
1067.1 學習駕駛人使用非教練車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條例第20條第2款 法第90條 警告
1067.2 學習駕駛人使用非教練車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條例第20條第2款 法第90條 150
1068.1 學習駕駛人在教練不隨車指導下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條例第20條第2款 法第90條 警告
1068.2 學習駕駛人在教練不隨車指導下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條例第20條第2款 法第90條 150

9違反燈光使用規定

9違反燈光使用規定
1102.1 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條例第47條、第51條 第3項、第57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3項 警告 1
1102.2 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條例第47條、第51條 第3項、第57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3項 100 1
1102.3 夜間在沒有照明、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未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4項 警告 1
1102.4 夜間在沒有照明、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未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4項 100 1
1102.5 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使用遠光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5項 警告 1
1102.6 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使用遠光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5項 100 1
1102.7 霧天行駛時未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6項 警告 1
1102.8 霧天行駛時未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條例第58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6項 100 1
1041.1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時未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條例第3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8條第27項 警告
1041.2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時未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條例第3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8條第27項 100
1311.1 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不按規定設定警告標誌或未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 法第52條 條例第60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8項 警告 3
1311.2 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不按規定設定警告標誌或未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 法第52條 條例第60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8項 100 3

10違反機動車載人規定

10違反機動車載人規定
1621 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 法第49條 條例第55條第1項 法第92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72條第3項 3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710.1 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未達50% 法第49條 條例第55條第1項 法第92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74條第3項 10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12
1710.2 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50%未達100% 法第49條 條例第55條第1項 法第92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75條第10項 15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12
1710.3 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達到或者超過100% 法第49條 條例第55條第1項 法第92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76條第4項 20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12
1241.1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警告 2
1241.2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200 2
1341.1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警告 3
1341.2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200 3
1238.1 其他機動車(除載客汽車、二輪機車、拖拉機外)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警告 2
1238.2 其他機動車(除載客汽車、二輪機車、拖拉機外)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7項 200 2
1238.3 二輪機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9項 警告 2
1238.4 二輪機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法第49條 省辦法第71條第9項 200 2
1063.1 拖拉機載人 法第5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8項 警告
1063.2 拖拉機載人 法第55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8項 200
1105.1 機車后座乘坐不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 條例第55條第3項 省辦法第66條第13項 警告 1
1105.2 機車后座乘坐不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 條例第55條第3項 省辦法第66條第13項 20 1
1106.1 駕駛輕便機車載人 條例第55條第3項 省辦法第66條第11項 警告 1
1106.2 駕駛輕便機車載人 條例第55條第3項 省辦法第66條第11項 20 1
1607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客 法第50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8項 10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036.1 違反規定在載貨汽車車廂內載人 法第50條第2款 條例第55條第2項 省辦法第68條第21項 警告
1036.2 違反規定在載貨汽車車廂內載人 法第50條第2款 條例第55條第2項 省辦法第68條第21項 100
1321.1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下掛車載人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1項 警告 3
1321.2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下掛車載人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1項 200 3
1213.1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載人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4項 警告 2
1213.2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載人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4項 200 2

11違反機動車裝載規定

11違反機動車裝載規定
1111.1 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 省辦法第68條第19項 警告 1
1111.2 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 省辦法第68條第19項 100 1
1112.1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62條第5項 省辦法第68條第20項 警告 1
1112.2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62條第5項 省辦法第68條第20項 100 1
1606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 法第49條 條例第54條第2款 法第92條第1款 省辦法第74條第2項 10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242.1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 法第49條 條例第54條第2款 省辦法第68條第22項 警告 2
1242.2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 法第49條 條例第54條第2款 省辦法第68條第22項 100 2
1201.1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6項 警告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2
1201.2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6項 2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2
1602.1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未達10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6項 5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602.2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達到或者超過10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9項 15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239.1 運輸劇毒化學品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6項 警告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2
1239.2 運輸劇毒化學品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6項 2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2
1608.1 運輸劇毒化學品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未達10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6項 5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1608.2 運輸劇毒化學品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達到或者超過100% 法第48條第1款 條例第54條第1款 法第92條第2款 省辦法第75條第9項 1500 扣留車輛至違法行為消除 6
5046 運輸單位的車輛超載,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法第92條第4款 省辦法第77條 5000

12違反規定運載物品

12違反規定運載物品
1113.1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不按交警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法第48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警告 1
1113.2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不按交警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法第48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100 1
1114.1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未懸掛明顯標誌 法第48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警告 1
1114.2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未懸掛明顯標誌 法第48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100 1
1051.1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當捷運路部門指定的道口通過 條例第6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警告
1051.2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當捷運路部門指定的道口通過 條例第6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150
1052.1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當捷運路部門指定的時間通過 條例第6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警告
1052.2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當捷運路部門指定的時間通過 條例第65條第1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8項 150
1031 運載危險物品未經批准 法第48條第3款 法第90條 200
1617 運載危險物品時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法第48條第3款 法第90條 100 6
1618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誌 法第48條第3款 法第90條 100 6
1619 運載危險物品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法第48條第3款 法第90條 100 6

13違反車輛牽引規定

13違反車輛牽引規定
1214.1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拖帶掛車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5項 警告 2
1214.2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拖帶掛車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5項 200 2
1215.1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大於牽引的機動車寬度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6項 警告 2
1215.2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大於牽引的機動車寬度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6項 200 2
1216.1 使用軟連線裝置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距離小於四米或者大於十米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6項 警告 2
1216.2 使用軟連線裝置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距離小於四米或者大於十米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6項 200 2
1217.1 牽引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未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8項 警告 2
1217.2 牽引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未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 條例第61條 第1款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8項 200 2
1218.1 使用汽車吊車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0項 警告 2
1218.2 使用汽車吊車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0項 200 2
1219.1 使用輪式專用機械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0項 警告 2
1219.2 使用輪式專用機械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0項 200 2
1220.1 使用機車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1項 警告 2
1220.2 使用機車牽引車輛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1項 200 2
1221.1 牽引機車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1項 警告 2
1221.2 牽引機車 條例第6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1項 200 2
1222.1 未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轉向或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 條例第61條第3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2項 警告 2
1222.2 未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轉向或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 條例第61條第3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2項 200 2
1317.1 載貨汽車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警告 3
1317.2 載貨汽車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200 3
1318.1 半掛牽引車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警告 3
1318.2 半掛牽引車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200 3
7031.1 拖拉機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警告
7031.2 拖拉機牽引的掛車超過一輛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200
1319.1 機動車牽引的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警告 3
1319.2 機動車牽引的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200 3
1320.1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警告 3
1320.2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0項 200 3
1322.1 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載質量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2項 警告 3
1322.2 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載質量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條例第56條 第1款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12項 200 3
1323.1 大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警告 3
1323.2 大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200 3
1324.1 中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警告 3
1324.2 中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200 3
1325.1 低速載貨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警告 3
1325.2 低速載貨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200 3
1326.1 三輪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警告 3
1326.2 三輪汽車牽引掛車 條例第56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13項 200 3
7006.1 牽引機動車時,被牽引車超過一輛 省辦法第38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4項 警告
7006.2 牽引機動車時,被牽引車超過一輛 省辦法第38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4項 200
7007.1 夜間牽引機動車,未在牽引裝置上設定反游標識物 省辦法第38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3項 警告
7007.2 夜間牽引機動車,未在牽引裝置上設定反游標識物 省辦法第38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3項 200
7008.1 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牽引車輛 省辦法第38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5項 警告
7008.2 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牽引車輛 省辦法第38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25項 200

14違反高速公路特別規定

14違反高速公路特別規定
4001.1 行人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64條 警告
4001.2 行人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64條 10
4002.1 拖拉機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55條第1款 第67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6項 警告
4002.2 拖拉機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55條第1款 第67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6項 200
4003.1 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65條 警告
4003.2 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65條 20
4004.1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車上人員未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 法第68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0項 警告
4004.2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車上人員未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 法第68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0項 200
4005.1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條例第79條 法第90條 警告
4005.2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條例第79條 法第90條 200
4006.1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時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 條例第79條第1款 法第90條 警告
4006.2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時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 條例第79條第1款 法第90條 200
4007.1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駛 條例第82條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8項 警告
4007.2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駛 條例第82條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5項 200
4009.1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未減速行駛 條例第84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3項 警告
4009.2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未減速行駛 條例第84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3項 200
4201.1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警告 2
4201.2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200 2
4202.1 在高速公路加速車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警告 2
4202.2 在高速公路加速車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200 2
4203.1 在高速公路減速車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警告 2
4203.2 在高速公路減速車道上超車 條例第82條第2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6項 200 2
4301.1 駕駛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6項 警告 3
4301.2 駕駛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6項 200 3
4302.1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法第52條 條例第60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9項 警告 3
4302.2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法第52條 條例第60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9項 200 3
4303.1 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設定警告標誌的 法第68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9項 警告 3
4303.2 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設定警告標誌的 法第68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9項 200 3
4304.1 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法第68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1項 警告 3
4304.2 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法第68條第2款 省辦法第71條第41項 200 3
4305.1 在高速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超過50% 條例第78條第1、2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4項 警告 3
4305.2 在高速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超過50% 條例第78條第1、2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4項 100 3
4306.1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以低於規定最低時速行駛 條例第78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44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1項 警告 3
4306.2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以低於規定最低時速行駛 條例第78條第1款、 第3款; 省辦法第44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1項 200 3
4307.1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行駛 條例第81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2項 警告 3
4307.2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行駛 條例第81條第1款 省辦法第71條第32項 200 3
4010.1 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 條例第82條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5項 警告
4010.2 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 條例第82條第3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5項 200
4309.1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載人 條例第83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0項 警告 3
4309.2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載人 條例第83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0項 200 3
4310.1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二輪機車載人 條例第83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9項 警告 3
4310.2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二輪機車載人 條例第83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9項 200 3
4601.1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警告 6
4601.2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200 6
4602.1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警告 6
4602.2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200 6
4603.1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警告 6
4603.2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200 6
4604.1 在高速公路上的車道內停車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警告 6
4604.2 在高速公路上的車道內停車 條例第82條第1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7項 200 6
4008.1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 條例第82條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8項 警告
4008.2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 條例第82條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8項 200
4605.1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 條例第82條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8項 警告 6
4605.2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 條例第82條第4項 省辦法第71條第38項 200 6
4011.1 在高速公路上試車或學習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82條第5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7項 警告
4011.2 在高速公路上試車或學習駕駛機動車 條例第82條第5項 省辦法第71條第27項 200
1240.3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8項 警告 2
1240.4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71條第28項 200 2
7009.1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未按規定與同車道前車保持安全行車間距 條例第80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4項 警告
7009.2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未按規定與同車道前車保持安全行車間距 條例第80條 省辦法第71條第34項 200

15違反駕駛人禁止性規定

15違反駕駛人禁止性規定
1702 醉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法第91條第1款 省辦法第75條第7項 1500 暫扣3個月 拘留15天以下 12
1703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法第9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6條第3項 2000 暫扣6個月 拘留15天以下 12
5049 1年內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 法第91條第3款 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604 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法第91條第1款 省辦法第72條第2項 300 暫扣1個月 6
1711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法第91條第2款 省辦法第73條第3項 500 暫扣3個月 12
5035.1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4項 警告 可以拖移
5035.2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 法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4項 150 可以拖移
5036.1 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仍繼續駕駛 法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4項 警告 可以拖移
5036.2 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仍繼續駕駛 法第22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4項 150 可以拖移
5037 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法第90條 條例第104條第3項 100 可以拖移
1611.1 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警告 6
1611.2 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100 6
1612.1 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警告 6
1612.2 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100 6
1081.1 除客運、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外,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警告
1081.2 除客運、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外,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法第22條第2款 條例第62條第7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5項 100
1240.1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68條第7項 警告 2
1240.2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68條第7項 100 2
1207.1 駕駛機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68條第7項 警告 2
1207.2 駕駛機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法第51條 省辦法第68條第7項 100 2
1075.1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條例第62條第1項 省辦法第66條第6項 警告
1075.2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條例第62條第1項 省辦法第66條第6項 20
1223.1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條例第62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警告 2
1223.2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條例第62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50 2
1224.1 駕駛時觀看電視 條例第62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警告 2
1224.2 駕駛時觀看電視 條例第62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50 2
7010.1 駕駛時抽菸 條例第6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警告
7010.2 駕駛時抽菸 條例第62條第3款 省辦法第67條第8項 50
1225.1 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拋撒物品 條例第62條第5項 省辦法第67條第9項 警告 2
1225.2 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拋撒物品 條例第62條第5項 省辦法第67條第9項 50 2
1049.1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條例第62條第2項 省辦法第66條第5項 警告
1049.2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條例第62條第2項 省辦法第66條第5項 20
1047.1 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 條例第59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7項 警告
1047.2 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 條例第59條第2款 省辦法第66條第7項 20
1048.1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條例第62條第8款 省辦法第66條第8項 警告
1048.2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條例第62條第8款 省辦法第66條第8項 20
1077.1 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 條例第62條第4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3項 警告
1077.2 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 條例第62條第4款 省辦法第68條第13項 100
1050.1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未低速通過 條例第64條 省辦法第67條第7項 警告
1050.2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未低速通過 條例第64條 省辦法第67條第7項 50
1059.1 駕駛機車手離車把 條例第62條第6款 省辦法第68條第8項 警告
1059.2 駕駛機車手離車把 條例第62條第6款 省辦法第68條第8項 100
1060.1 駕駛機車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條例第62條第6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2項 警告
1060.2 駕駛機車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條例第62條第6款 省辦法第66條第12項 20
1227.1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法第42條第1款 省辦法第68條第3項 警告 2
1227.2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法第42條第1款 省辦法第68條第3項 100 2
1037.1 故障車輛能夠移動時,未將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法第52條 省辦法第68條第16項 警告
1037.2 故障車輛能夠移動時,未將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法第52條 省辦法第68條第16項 100

16違反交通信號規定

16違反交通信號規定
1020.1 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項 警告
1020.2 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項 150
1229.1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2項 警告 2
1229.2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2項 150 2
1230.1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2項 警告 2
1230.2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法第38條 省辦法第69條第2項 150 2
1231.1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誌指示 法第38條 法第90條 警告 2
1231.2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誌指示 法第38條 法第90條 150 2
1232.1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警告標線指示 法第38條 法第90條 警告 2
1232.2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警告標線指示 法第38條 法第90條 150 2
1302.1 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法第38條 條例第38、40、41、42、43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項 警告 3
1302.2 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法第38條 條例第38、40、41、42、43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項 150 3
1301.1 機動車逆向行駛 法第35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項 警告 3
1301.2 機動車逆向行駛 法第35條 省辦法第68條第2項 150 3
1210.1 機動車通過路口遇放行信號不依次通過 條例第51條第4項 省辦法第67條第2項 警告 2
1210.2 機動車通過路口遇放行信號不依次通過 條例第51條第4項 省辦法第67條第2項 50 2
1209.1 機動車通過燈控路口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 條例第51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3項 警告 2
1209.2 機動車通過燈控路口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 條例第51條第3項 省辦法第67條第3項 50 2
1315.1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且無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誌、標線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條例第52條第1項 省辦法第69條第12項 警告 3
1315.2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且無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誌、標線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條例第52條第1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2項 150 3
1316.1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無交警指揮且無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條例第52條第2項 省辦法第69條第12項 警告 3
1316.2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無交警指揮且無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條例第52條第2項 省辦法第69條第12項 150 3
1208.1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條例第51條第1項 省辦法第68條第11項 警告 2
1208.2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條例第51條第1項 省辦法第68條第11項 100 2
1023.1 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線)或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 法第45條第2款 條例第53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6項 警告
1023.2 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線)或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 法第45條第2款 條例第53條第3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6項 150
1024.1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未依次交替通行 法第4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6項 警告
1024.2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未依次交替通行 法第4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6項 150
1026.1 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通行 法第4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警告
1026.2 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通行 法第46條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150
1053.1 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 條例第6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警告
1053.2 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 條例第6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150
1054.1 上下渡船時,不低速慢行 條例第6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警告
1054.2 上下渡船時,不低速慢行 條例第65條第2款 省辦法第69條第17項 150

備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簡稱“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簡稱“省辦法”、《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簡稱“劇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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