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綠營兵

督標水師營由參將統領,有官兵906人,戰船6艘、哨船4艘,駐防福州南台。 右軍由都司(原為守備,雍正十年改)統領,有官兵467人,駐長樂縣。 羅源營由游擊、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657人,駐防羅源縣城,分防羅源各汛。

清在福建設福州將軍,統轄駐省城的八旗兵,並節制陸路提督所轄的綠營兵。其直屬的部隊稱軍標。駐福州的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直屬的綠營兵,分別稱督標、撫標。綠營兵除陸路各鎮營外,在福州地區的水師有海壇鎮和閩安協。
八旗兵入關不久開始腐化。綠營兵亦日趨腐朽。鴉片戰爭後,綠營迭經裁汰,僅存虛名。清政府先後建立湘軍、淮軍、新水師(海軍)和新建陸軍,作為取代八旗、綠營的正規軍。

綠營兵

督 標

總督閩浙提督軍務,簡稱閩浙總督,正二品官(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原轄閩浙二省。雍正五年(1727年)十二月奉令專轄福建,雍正十二年奉令兼轄浙閩。光緒十一年(1885年)裁福建巡撫,總督兼巡撫事。閩浙總督駐福州,其公署稱總督部院,在布政司之南稍西(今省府路),屬官編制不見記載。轄本標中、左、右三營、水師營。在閩省節制撫標一,水、陸提標各一,鎮標八。 督標中營由副將統領,有官兵958人;左、右營均由參將統領,各有官兵971人。均駐防福州。督標水師營由參將統領,有官兵906人,戰船6艘、哨船4艘,駐防福州南台。

撫 標

福建巡撫提督軍務,為從二品官(兼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順治元年(1644年)置,駐福州。是本省地方行政長官,綜理全省軍政,其公署為巡撫部院,在嵩山之麓。轄本標左、右營。左營由參將統領,有官兵803人;右營由游擊統領,有官兵708人。均駐防福州。

福州城守協

隸屬於福建陸路提督軍務總兵官。嘉慶十三年(1808年)改為兼理軍標綠旗營(即福州城守營)。由副將1人統領,駐仙塔街,轄左軍、右軍(亦稱左右營)各1。左營由都司統領,有官兵1247人,駐紮福州城,雍正十一年(1733年)移駐南台,分防閩縣、古田、閩清、屏南等縣地。右營兼軍標,由都司統領,有官兵1401人,駐福州城,分防侯官、閩清、永福(今永泰)等縣地。

長福營

原屬興化城守協,雍正九年(1731年)改歸陸路提督管轄。由參將一員統領,駐福清縣,轄左軍、右軍各一。左軍由守備統領,有官兵552人,駐鎮東衛城。右軍由都司(原為守備,雍正十年改)統領,有官兵467人,駐長樂縣。

福寧鎮連江營羅源營

連江營由游擊(駐連江縣城)、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657人,駐防東岱堡,分防連江各汛。
羅源營由游擊、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657人,駐防羅源縣城,分防羅源各汛。

水師海壇鎮

轄本標左右二營及閩安協,聽總督及水師提督節制。由總兵官統領,計官兵1869人,戰船15艘(均不含閩安協),駐福清縣海壇汛。左營由游擊、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940人,戰船7艘;右營由游擊、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928人,戰船8艘,均駐防海壇汛。

水師閩安協

轄本標左右二營,聽水師提督、海壇鎮節制。由副將(原為鎮總兵官,康熙二十七年改)統領,計官兵1549人,戰船18艘。左營由都司(原游擊,乾隆三十九年改)、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756人,戰船9艘,駐防閩安鎮,並出海巡緝。右營由都司(原游擊,乾隆三十九年改)、守備各1人統領;有官兵792人,戰船9艘,駐防琅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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