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林嫂[越劇劇目]

祥林嫂[越劇劇目]

近代劇,根據魯迅小說《祝福》改編,共有倆個版本越劇1和越劇2。

基本信息

越劇1

近代劇。根據魯迅小說《祝福》改編。最早演出本由南薇於1946年編劇。

劇目簡介

祥林嫂年輕守寡,婆婆在重債逼迫和衛老二的慫恿下,將她賣給山里獵戶賀老六為妻。祥林嫂不願再婚,逃至魯四老爺家幫工,數月後被衛老二發現,搶至山中與賀老六成親,婚後生子阿毛。

不久,賀貧病而亡,孩子又被狼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魯家幫工。但因她兩次守寡,被認為是不祥之物,深為主人所厭惡。

祥林嫂畏懼死後受罪,遂將積蓄兩年的工錢,到土地廟捐了門檻,以贖“罪孽”。然仍被魯家攆出,淪為乞丐,終於在一個除夕之夜,倒斃在風雪之中。

演出歷史

《祥林嫂》唱段曲譜 《祥林嫂》唱段曲譜

該劇在1946年由雪聲劇團演出,南薇編導,袁雪芬領銜主演,被譽為20世紀40年代越劇改革的里程碑。1948年被攝成電影。醒獅唱片公司灌制了袁雪芬、張桂鳳演唱的該劇唱片1面。為紀念魯迅逝世20周年,上海越劇院一團於1956年10月19日演於大眾劇場。劇本由吳琛、莊志、袁雪芬、張桂鳳集體改編,吳琛導演,項管森、曉舟編曲,蘇石鳳、顧大良舞美設計,陳紹周造型設計,吳報章燈光設計。袁雪芬飾祥林嫂,范瑞娟飾賀老六,張桂鳳飾衛老二, 吳小樓飾魯四老爺,金艷芳飾魯四太太。該劇較好地體現了魯迅原著精神,成功地塑造了祥林嫂這一典型的藝術形象,全劇具有鮮明的時代風貌和濃郁的鄉土氣息,但在藝術處理上尚欠“戲曲化”,內容與形式還不夠完美協調。

1962年,該劇又作了一次較大的藝術加工,結構上改分幕制為分場制,音樂改由劉如曾編曲,進一步運用戲曲唱、念、做的功能,加深體現原著精神。如把原著中“她當時並不回答什麼話,但大約非常苦悶了,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兩眼便都圍著大黑圈”這句話,發展成“廚房”一場戲,把祥林嫂被神權折磨所受的內心痛苦,生動形象地體現出來。演員的形體動作,在生活化的基礎上吸收融化傳統的表演身段,達到了生活真實和藝術真實的和諧統一,使戲的思想性和藝術性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研究魯迅小說的專家魏金枝在《上海戲劇》1962年第6期上評論說:“越劇《祥林嫂》的改編,因為它有機會吸取電影《祝福》的長處,更重要的是利用戲曲這一表現形式的特點,從最近這次演出效果看,確乎已經比電影《祝福》更深地體現了原著的主題思想。”

1977年,上海越劇院又再度修改加工,以男女合演的形式進行排演,由袁雪芬、金采鳳輪流飾演祥林嫂,史濟華飾賀老六,秦光耀飾衛老二,徐瑞髮飾魯四老爺,金艷芳飾魯四太太,張承好飾祥根,周寶奎飾婆婆,王一飛飾高老夫子,顧小英飾阿花,任海仙飾柳媽,陳是梁飾老孔,竺菊香飾衛老婆子,林菊娥飾老大妻,呂雲甫飾四太婆,魏鳳娟飾三叔婆,許惠泉飾九斤太公,林峰飾賀老大,吳萬噸飾阿毛,胡煒飾阿牛,凌仲琪飾廟祝。該劇為上海越劇院優秀保留劇目,袁雪芬代表作之一,受到觀眾的歡迎和文藝界的好評,有劇種代表作之稱。戲劇家沈西蒙、漠雁觀後,在1978年《上海文藝》第3期上,以“贊越劇《祥林嫂》”為題,聯合發表1萬餘言的長篇評論,盛讚該劇“在藝術上,她也是不可多得的一齣好戲。她劇本好、導演好、表演好、音樂好、舞美好。整個演出象一部和諧的樂章,給人的藝術感受是強烈的、深遠的。”

全國兄弟劇種劇團到上海越劇院學習移植該劇的達70多家。

1978年,該劇由上海電影製片廠和香港鳳凰影業公司攝製成彩色寬銀幕戲曲藝術片在全國放映。

1959年,劇本被收入《中國地方戲曲集成·上海卷》。

上海文藝出版社在1960年出版了該劇的單行本。1978年再版發行。該劇主要唱段由中國唱片社和音像出版單位製成唱片和音帶,發行國內外。

越劇2

近代劇。胡汝慧根據魯迅同名小說改編。

導演胡汝慧、宋順發,作曲樊潤河、陳小華。周雲娟飾祥林嫂、邵龍飾賀老六,李海明飾魯四老爺。全劇約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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