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組成:祛濕藥。作用:化濕利水,通淋泄濁
治證:水濕病證。
1、濕邪特點:重濁粘滯,易困氣機,易傷陽氣,向下,病程長,難愈。
2、與臟腑關係:肺主氣,通調水道—調水在肺
脾主運化—制水在脾(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腎主水—主水在腎
其次與膀胱三焦氣化失常,水道不通有關。
3、治水濕大法:開鬼門,潔淨腑、利小便。
4、水濕病證分類:
外濕:
①濕邪客於肌表(表證):頭脹重痛,肢體沉重,惡寒發熱,脈濡。見表證在解表劑中討論,如九味羌活湯、敗毒散等
②風濕痹證:關節疼痛,腫脹,屈伸不利。
③濕溫初起證。
內濕:
①濕困脾胃證:脘腹脹滿,食少嘔吐,泄瀉。
②濕熱鬱結證:黃疸,泄瀉,濕熱淋濁。
③寒濕內阻證:痰飲,水腫,痹證,腳氣。
④水濕內停證:蓄水,水腫,癃閉,淋濁,泄瀉。
二、分類、適應證及代表方。
1、化濕和胃—芳香化濕,辟穢化濁—中焦濕濁內阻證。
代表方:平胃散、藿香正氣散。
2、清熱祛濕—清熱利濕,或清熱燥濕。
— 濕熱諸證
代表方:茵陳蒿湯、三仁湯、
八正散、甘露消毒丹
3、利水滲濕—通利小便,滲濕消腫。
—水腫、淋濁、癃閉等。
代表方:五苓散、豬苓湯。
4、溫化水濕—痰飲、水腫等。
代表方:真武湯、實脾散。
5、祛風勝濕—風濕在表證、痹證。
代表方:獨活寄生湯。
三、使用注意:
1、藥多辛燥或滲泄,燥利太過,易於傷陰,故陰虧、體虛、孕婦、水腫者應慎用。
2、常配伍理氣藥,使“氣化濕亦化”。
3、要注意病因及涉及的臟腑靈活運用。
4、素體陰虧,病後體弱及孕婦等應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