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計學派

社會統計學派是用統計學方法研究社會經濟現象的數量方面及其規律性的學派,也稱德國社會統計學派或大陸統計學派。

社會統計學派

正文

用統計學方法研究社會經濟現象的數量方面及其規律性的學派。也稱德國社會統計學派或大陸統計學派。19世紀下半葉,德國統計學界在英國政治算術學派的影響下,努力使統計學成為一門用統計數量表達社會經濟現象及其規律的社會科學,從而社會統計學派逐漸形成。
該學派的先驅者K.G.A.克尼斯把統計學的性質規定為“具有政治算術內容的社會科學”。他在《作為獨立科學的統計學》(1850)一書中,提出了“國家論”與“統計學”科學分工的主張。認為國家論是用文字記述的國勢學的科學命名,統計學則是用數值研究社會經濟規律的政治算術的科學命名。社會統計學的提出標誌著國勢學派與政治算術學派長期爭論的結束,預示了德國統計學的未來發展方向。學派的創始人G.V.邁爾在《社會生活中的規律性》(1877)一書中提出,統計學是根據數量的大量觀察,對人類社會生活的狀態及其產生的規律作有系統的說明與研究。他明確指出統計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經濟現象的規律,認為脫離規律性的研究就不能獲得科學的認識,統計學不僅要確定事實數量的記述,還必須研究其規律性。他強調統計學是一門具有特殊研究方法的實質性社會科學;統計方法與統計科學是有區別的,主張將二者結合起來。另一位代表人物德國統計學家E.恩格爾提出了統計調查、整理和分析三階段的統計方法。他通過對英、法、德和比利時等國的工人家庭調查,撰寫了《比利時工人家庭的生活費》(1895)一書,提出著名的恩格爾定律,即:一個家庭(或個人)的收入愈低,其食品支出在收入中所占比例就愈高;反之,其比例就愈低。恩格爾係數等於(食品支出總額/收入)×100%。
19世紀後半葉到20世紀初,社會統計學派在歐洲大陸占有優勢,並在世界各國傳播,對於美國、蘇聯、日本、中國等國家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1882年起,社會統計學派與數理統計學派展開了關於實質科學的爭論。受數理統計學派的影響,社會統計學派的性質逐漸發生了變化,由原來的實質科學向方法論科學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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