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能力
社區青年匯是依託基層社區,在青年居住、工作聚集區域建設的,以青年城市融入培訓、交友聯誼、文體娛樂、教育培訓、法律心理服務以及青年自組織發育等為主要服務內容,在青年身邊的地域性活動平台和團組織主導的區域性基層青年組織。
團市委按照“青年身邊、組織終端”的思路探索社區青年匯建設,建立市級社區青年匯500家,覆蓋全市各個區縣。通過對轄區青年的服務,影響和帶動了該群體積極參與社會建設,促進了社會和諧,深化了青年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有效滿足了轄區青年學習、娛樂、參與、成長等需求。
組織宗旨
社區青年匯,是團組織在青年聚集的基層社區建立,立足青年的生活空間,以為普通青年建設 “一個好玩兒的 俱樂部 ,一個靠譜兒的朋友圈”為目標,建設的以共青團為樞紐的地域性青年活動平台和基層青年組織,旨在實現理性積極、奮鬥進取、和諧包容的城市青年社會關係的重構。
2010年起,為努力實現“兩個全體青年”的工作目標,北京共青團在部分城市社區試點建設“社區青年匯”。2012年4月,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團市委在全市建設了50家“市級示範社區青年匯”,探索共青團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實現工作轉型,發揮黨和青年橋樑紐帶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徑。
組織依託
社區青年匯主要依託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活動空間、公共文化活動設施和社區周邊廣場、學校等場地資源,由 “總幹事+專職青年社工+志願者”組成骨幹工作團隊,通過政府投入和社會募集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機構提供專業服務的方式,為城市青年提供交流、參與平台,實現對青年的團結組織。
面向對象
社區青年匯的服務對象既包括戶籍青年,也包括流動青年,並注重不同青年群體之間的交流。
組織活動
針對青年成長需求,青年匯開展三類工作:
1.提供包括學習培訓、城市融入、交友聯誼、志願服務、文化藝術、體育比賽六項全市統一活動;
2.支持各青年匯結合自身所服務青年的特點,開展創新性特色活動;
3.同時用專業的社會工作方法開展重點青少年幫扶、社區矯正、心理輔導等個案工作。每個青年匯每年要開展不少於48次團體活動,每次不少於20人參加,完成對1000名青年的面對面服務和交流,吸收300名青年成為“青年匯組織“的會員。
社區青年匯以青年發展和成長的需求為導向,通過開展各種服務和活動,把青年凝聚在一起,形成城市青年的新型“熟人組織”,為城市青年提供“社會支援和社會約束”,暢通青年的社會參與渠道,引導他們成為積極奮鬥的城市青年一代。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區青年匯工作,已將社區青年匯工作納入全市社會建設整體工作格局,由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研究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青年匯工作的意見》。 北京市提出,要按照青年分布規律對社區青年匯進行合理布局。2013年,全市16區縣將建成350家規範運行的社區青年匯,對全市85處青年流動大學畢業生群體聚集區域實現全覆蓋。 遠期將在全市建設1000家青年匯,實現每萬名青少年擁有一家青年匯的標目,實現對北京市全體青年的服務和引導。
活動圖片
社區青年會組織的部分活動掠影:
團市委
一、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組織全市共青團組織圍繞首都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開展工作,在首都政治、經濟、文化等活動中發揮黨的助手作用。
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進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論教育、宣傳文化活動,培養、選拔、推薦、表彰優秀青少年;指導全市志願者工作的開展。
三、負責全市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論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狀況,參與協調處理各種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工作;對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立法建議,參與有關全市性青少年法規的起草、實施、監督等工作;承擔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四、負責研究指導全市團的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全市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協助黨組織管理區縣局級單位團委的正、副書記,選拔、培養和推薦優秀青年幹部;指導全市各級團校工作;指導全市共青團組織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青年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五、負責全市青年統戰工作。
六、負責全市共青團系統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對外交流工作。
七、指導和幫助市青聯、市學聯、市少先隊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所主管的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團市委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籌措青少年事業發展經費。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團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章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區青年匯由共青團組織指導,街道社區、熱心青少年事務的單位和組織共同發起建立,是聯繫、凝聚、服務社區青少年的陣地和載體。
第二條 社區青年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相關活動和服務。
第三條 社區青年匯立足所在區域,運用社會化、市場化手段開展工作和活動,服務本區域青少年發展,引導青少年服務社區建設和社會建設。
第二章 功能
第四條 社區青年匯的主要功能包括:匯聚青少年社團組織、匯聚青少年群體、匯聚青少年活動、匯聚公益服務、匯聚青少年信息、匯聚青少年力量。
第五條 社區青年匯結合實際條件和青少年需求開展工作和活動,體現公益性、便利性、日常性、參與性、多樣性。
第六條 社區青年匯按照陣地依託、青少年群體不同,主要開展五類活動:
1、公益服務。組織開展綠色環保、公益宣傳、社區兒童看管、愛心捐助等公益志願服務。
2、文化學習。組織開展讀書交流、文化講座、文藝沙龍、科普學習、文化學習等青少年學習活動。
3、休閒娛樂。組織開展聯誼交友、娛樂遊戲等健康向上的活動。
4、體育健身。組織開展運動健身、健康講座、健康諮詢等活動。
5、社團建設。組織開展社團組織自身建設和相關活動。
第三章 開發
第七條 社區青年匯由街道社區、社區單位或組織提供場地建設開發。
第八條 社區青年匯基本條件包括:有固定的活動場所、有穩定的青少年群體、有健康向上的活動、有確定的協調聯絡員。
第九條 街道社區、社區單位或組織按照社區青年匯的基本條件,申請建設社區青年匯,由團區委報團市委審批。團市委考察研究後,予以確認。
第十條 全市社區青年匯統一標識、統一命名,名稱為:單位名+社區青年匯。
第四章 運行
第十一條 社區青年匯接受所在區縣團委指導,街道、社區團組織負責日常聯繫。
第十二條 社區青年匯根據青年社團組織和青少年需求,獨立開展工作和活動。
第十三條 社區青年匯設幹事多名,其中總幹事一名。青年匯幹事由社區青年匯所在單位或組織的工作人員、青年社團組織骨幹、社區工作者擔任,主要負責社區青年匯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 青年社團組織和青少年在社區青年匯開展活動,須遵守所在單位或社區的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 社區青年匯為青年社團組織和青少年群體開展活動提供支持、優惠和便利。
第十六條 社區青年匯根據需求,不斷豐富活動和服務內容,聯繫、凝聚更多的青年社團組織和青少年群體。
第五章 保障
第十七條 社區青年匯所在街道社區、單位或組織為青年匯提供基礎場所、設施,社區青年匯環境布置應體現青少年特色。
第十八條 團市委、團區縣委為社區青年匯開展活動提供支持。
第六章 評估
第十九條 團區委負責轄區內社區青年匯的評估工作。
第二十條 社區青年匯評估內容主要包括能否凝聚青年社團組織、青少年群體,能否經常性地開展活動,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服務。
第二十一條 對運行情況不佳、操作不規範的社區青年匯要及時進行指導並要求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對整改不合格的摘牌中止運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北京團市委社區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建設規範
(試行)
為推進社區青年匯工作,規範全市社區青年匯管理,特制定此規範。
一、為青年開展活動提供所需的場地和基本設施。
二、在社區青年匯顯著位置懸掛團市委統一發放的社區青年匯銅牌。
三、擴大社區青年匯在社區青年中的影響,在活動場地內通過不同形式公示本青年匯簡介、總幹事信息、活動預告、活動展示等內容。
四、配備社區青年匯書報架,為青少年學習訂閱購買報刊、書籍。為青少年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文體用品。
五、設立青年信箱,用於收集匯總青年各方面訴求和動態。
六、收集匯總的青年訴求和動態等工作信息,應及時上報所在區縣團委。
七、活動預告和活動信息要及時通過社區公告欄、社區報紙、網路等形式進行宣傳和發布。
八、社區青年匯總幹事、幹事負責本青年匯日常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九、根據社區青年匯特點和青年需求,設計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體現青年活力與特點的活動。
十、總幹事、幹事要加強學習,提高針對青少年開展活動和工作的能力,提升社區青年匯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