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管理體系
我國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確定為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兩大系統。社會保險或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一般是指業務管理機構,屬事業單位性質,主要職責是收繳和調劑運用保險基金。
我國的最高經辦機構應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統分支機構一般稱為“社會保險基金中心”。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包括:
(1) 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 基本養老保險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如個人帳戶);
(3) 養老保險關係的建立與轉移;
(4) 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諮詢;
(5) 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
(6) 離退休待遇給付;
(7) 基本養老保險現收現付與積累基金的管理;
(8) 本統籌區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付計畫的制定。
諮詢通道
1、常見的通道,電話諮詢12333,各地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會有差異,一般各地城市的社保諮詢電話為區號+12333;
2、網路通道,各地城市社保機構一般都會開通網上線上服務平台,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實現社保政策資料學習、政策問題諮詢等。
業務管理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統分支機構一般稱為“社會保險基金中心”,而對外對接通道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1、個人,針對於個人參保用戶會有一定的限制,必須是當地戶口才能正常到社保局繳納社保,且繳納的為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
2、企業,對於企業用戶是沒有戶口限制的,而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保為職工社保,包括醫療、養老、生育、工傷和失業五險。
3、第三方代理機構,對於一些自由職業者的外地戶口個體及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可通過第三方形式繳納社保,社保代理對於這類人群確有幫助,操作有簡有繁,好易保,網上社保服務平台線上操作就比較方便。
存在問題
目前上海各項社會保險是在依託各相關管理部門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們建立的時間不一,致使上海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在總體上形成了“分頭組合管理、各自為政”的局面。養老保險的管理體系是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浦東發展銀行。醫療保險的管理體系則是市衛生局、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市醫療保險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浦東發展銀行。
失業保險另設立了一套管理體系。這種分頭組合管理體制不僅存在於不同的保險險種之間,也存在同一保險險種內,如失業保險分為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企業單位失業保險由市勞動局、勞動服務公司以及勞動服務所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由人事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社會保險部負責。這種分頭組合管理的體制,隨著上海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深入,已在管理工作和資金運轉上暴露出了許多問題。
1、政出多門,政策上缺乏協調。
2、管理機構重疊,成本高,效率低
3、基金管理不規範,風險大。
4、社會化管理程度低,企業事務性負擔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