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研究制定銅仁市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全市的學前、基礎、職業、成人教育工作,並進行教育督導和評估。
(三)管理和使用好教育事業費,組織發放教師工資,負責全市學校的建設規劃及管理,對學校財務經費監督和審計,規範中國小收費。
(四)負責全市教職工的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抓好師資隊伍建設,做好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晉級和增資,在編制部門的核編下,組織師資力量調配,按其許可權和程式任免中國小領導班子成員。
(五)領導全市中國小實施國家制定的課程計畫,完成教學任務,並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為國家培養合格人才。
(六)指導學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管理全市學歷教育,中國小會考和掃盲教育。
(七)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要求,審批、辦理有關社會力量辦學手續,並引導和正確管理。
(八)配合組織、人事、編制等部門做好人才需求的預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招生和教師招聘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局綜合治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科教興國家工作。
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負責國家直中國小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國小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
附加;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高等成人職業教育處負責管理、指導全國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協調國家屬高等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教育和社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職業教育學校招生及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設定和技能考核驗收;與國家教研院職成教研部共同指導職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國社區教育工作;負責民辦非學歷教育的政策制定、審批和管理;制定職成教育及民辦非學歷教育評估標準,並負責對上述學校進行評估和質量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