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克。輔料為:丙二醇、吐溫-80、乙醇。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微黃色的澄清液體,有芳香氣味。
【鑑別】
(1) 取本品1ml ,加三硝基苯酚試液2 ~3 滴,即析出黃白色沉澱。
(2) 取本品2ml ,置試管中,沿管壁加二苯胺試液1ml ,兩液層界面顯藍色。
【檢查】
裝量 取本品,依法檢查(附錄Ⅹ F),應符合規定。
【含量測定】
精密量取本品15ml(相當於硝酸益康唑150mg ),置100ml 量瓶中,加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另一100ml 量瓶中,加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 置50ml量瓶中,加入0.1mol/L鹽酸溶液-甲醇(1:9) 稀釋至刻度。
以鹽酸甲醇溶液作空白,照分光光度法(附錄Ⅳ A)在222nm及234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收度;求出供試品溶液的吸收度差值(A<[222nm]>-A<[234nm]>);另取硝酸益康唑對照品,同法操作並測定,計算,即得。
適應症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適應證
1、由皮膚癬菌、酵母菌和黴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膚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傾向的濕疹樣皮炎。
3、甲溝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每日早晨和晚間將本品適量輕輕塗抹於患處或遵醫。
1、治療炎症性真菌病應持續至炎性反應消退,療程不超過4周。
2、治療濕疹樣皮炎時,療程通常為2~4周。
不良反應
可見燒灼感,偶見瘙癢、皮疹等過敏反應。
禁忌
與其它含有可的松類製劑一樣,本品禁用於皮膚結核、梅毒、水痘或各種皰疹病毒感染。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
4.為避免復發,皮膚念珠菌病及各種癬病的療程至少2周,足癬至少4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為抗真菌藥,對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隱球菌,莢膜組織胞漿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癬菌等有效。作用機制是抑制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
包裝
外用液體藥用塑膠瓶包裝,每瓶裝80毫升,每盒1瓶。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