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石鼓區財政局是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要求,擬定和監督執行全區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及補充規定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二)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制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區人大批准的地方預算,監督指導各鄉、街道及區直部門預算的執行,審編年度財政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管理本級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罰沒收入票據;監管彩票發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管理政府性資金和專項資金。
(三)負責耕地占用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及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的徵收管理。
(四)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市財政局下達的考核指標,結合地方預算安排,確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
(五)擬定區對鄉、街道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合理劃分財力;指導和監督鄉、街道財政工作,監督預算執行。
(六)管理和監督區級公共財政支出;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指導政府採購工作。
(七)辦理和監督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全區經濟貿易、農業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會保障支出,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撥款、科技三項費用、支農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統一管理全區基本建設財務。
(八)參與全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實施財政監督;管理區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參與制定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管理世界銀行等貸款,受區政府委託辦理融資業務。
(九)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查處會計人員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擬定全區會計工作的各種規章制度;監督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分行業會計制度;擬定全區性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
(十)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規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轉讓、國有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糾紛調處和仲裁工作;制定國有資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監繳區管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資產統計、評價和資料的匯總工作。
(十一)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政府債務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統一管理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研究政府債務情況,擬定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
(十二)監督檢查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區級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十三)協調相關部門抓好鄉、街道的機構改革、教育布局調整、化解鄉村債務等配套改革;研究制定農村基層政權運轉、義務教育投入的保障機制。
(十四)制定全區財政系統教育規劃,組織指導全區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及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賀水源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張莉萍同志:主持黨務工作,分管非稅資金管理局、社保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成志輝同志:主管收入征管工作,分管辦公室、人教股、稅政法規股、信息中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仇樹芳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政府採購辦、會計管理股、企業財務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沈建輝同志:分管國有資產管理局、預算行財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工資統發中心。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張曉玲同志:分管鄉鎮財政管理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局、財政監督局、農財股、經濟建設股、綜改辦。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 能: ⑴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文電、機要、督察、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房產、財產、保衛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等。
⑵擬訂地方性財稅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依法提出修改、完善地方性財稅法規的建議;組織全市財稅普法工作等。
⑶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雙文明”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
2、會計股 職 能: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管理全區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監督《企業財務通則》;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區屬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等改革工作;監管歸口管理的區級企業財務工作。
3、政府採購辦 職能:制定本地區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辦法;協同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管理、考核、指導採購代理機構;負責政府採購項目審批;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監製招標檔案;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專家;監督評標過程;審定中標結果;監督採購契約的執行;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受理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依法對預算管理單位進行政府採購監督檢查;依法對政府採購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培訓政府採購從業人員;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預算行財股 職能:制訂全區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與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區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辦理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事項;承擔向區人大報告預算、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聯絡工作;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區級財政性資金帳戶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區記收入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區記工資統發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財源建設工作;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並提出政策建議,管理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5、國資局 職能:管理區屬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負責區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參與組建企業集團、企業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國有資產的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區直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等;匯總部門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國有資產效績評價;擬訂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等。
6、鄉財局 職能:負責鄉鎮財政管理政策的擬定、負責指導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建設、管理方式改革和日常工作;負責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負責擬定鄉鎮財稅管理信息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和實施農村稅費改革、農村綜合配套改革;負責財政涉農補貼資金髮放工作,檢查財政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負責村級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村級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指導村級財務及資金實行“村賬鄉代管”、參與村級財務監管及化債工作;負責對財政所業務工作和機構建設進行指導;指導財政所人員培訓和工作考核;參與鄉鎮財政編制政務公開工作。
7、非稅局 職能: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區本級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其他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組織、委託和督促省直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緩減免審核和報批;
3、負責非稅收入票據和其它財政票據的印製、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4參與非稅收入的清理整頓和已取消(或調整)的非稅收入項目和標準執行情況的督查落實工作;
5、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依法查處各種違反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