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中央黨校副校長]

石泰峰[中央黨校副校長]

石泰峰,男,漢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榆社人,198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5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教授。現任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石泰峰石泰峰

1974年05月——1975年09月,山西省榆社縣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09月——1977年07月,山西工具機廠技工學校學習;

1977年07月——1978年09月,山西工具機廠第五車間工人(期間:1978年09月——1982年09月,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學專業學習;1982年09月——1985年07月,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年07月——1990年06月,中央黨校法學教研室教師(其間: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掛職任河北省寧晉縣委副書記);

1990年06月——1992年09月,中央黨校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法學室副主任(其間:1991年09月——1992年09月,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進修);

1992年09月——1996年03月,中央黨校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法學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03月——1999年01月,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01月——1999年10月,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2000年12月,中央黨校校務委員會委員,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2001年07月,中央黨校校務委員會委員,兼組織部部長、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年07月——2002年02月,中央黨校副校長,兼組織部部長、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02月——2002年04月,中央黨校副校長,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04月——2010年09月,中央黨校副校長;

2010年09月——2011年08月,江蘇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

2011年08月——2011年09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

2011年09月——2011年12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兼省委黨校校長;

2011年12月——2014年06月,江蘇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

2014年06月——2015年11月,江蘇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蘇州市委書記;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政府黨組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

2015年12月——2016年01月,江蘇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

2016年01月——2016年11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

2016年11月——2017年03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

2017年03月——2017年04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省級總河長;

2017年04月——2017年06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候選人,省級總河長;

2017.06—2018.01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8.01—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江蘇“河長制”再推升級版,石泰峰任省級總河長。

2017年4月,中共中央決定:石泰峰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7年5月31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石泰峰辭去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的請求。

2017年6月10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石泰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

2017年6月2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補選石泰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8年1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石泰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學術研究

研究領域

法理學、法律社會學、比較法,當代中國法治化問題。

研究成果

《跨越文明的誤區——現代西方法律人類學》、《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立法》、《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概論》、《社會主義法治概論》、《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全球化與法律文化衝突》、《依法治國與制度創新》、《論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WTO與當代中國法制新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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