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職責及簡介
機關簡介石河子國家稅務局是主管石河子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正處級建制。
機關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的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五)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領導班子。
(十一)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
(十五)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六)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自治區國稅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石河子國家稅務局內設10個行政科,1個直屬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
行政科(室)10個,均為正科級。
1、辦公室
2、政策法規科
3、流轉稅管理科
4、所得稅管理科
5、徵收管理科
6、計畫財務科
7、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8、人事教育科
9、機關黨委辦公室
10、監察室
稽查局 石河子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是主管石河子國家稅務稽查工作的行政機構,級別為副處級。
內設機構6個: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內設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信息中心,正科級。
縣(區)局機構設定
(一)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轄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級別為副處級。
內設機構4個:計畫徵收科、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內設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二)石河子城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轄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級別為正科級。
內設機構5個:計畫徵收科、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
(三)石河子北泉國家稅務局是主管轄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級別為正科級。
內設機構4個:計畫徵收科、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